近期因一些名人的八卦緋聞,名人為了自清,紛紛委請律師代為撰擬聲明稿,因此也引起了律師圈對於這些聲明稿的評論。看了一下律師評論內容,普遍對於聲明稿中看似不利於陳述人的自述,造成了聲明稿反而有越描越黑的反效果,違背澄清的本意,也令外界存有更多的揣測與想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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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稿的撰擬在律師的業務中,是雖不常見但很重要的一個環節。聲明稿通常是對大眾普遍發表的自己陳述,好的聲明稿會帶當事人上天堂,不好的聲明稿卻會讓當事人住套房,效果天差地遠,使用上不得不慎。

此時無聲勝有聲?沒事別亂寫聲明稿

聲明稿本身是有高機率在訴訟中被拿來當證據的,不論是發聲明稿的一方或是相對的那方,故對於文字用語的要求必須相當嚴謹,不能被有心人士有見縫插針的空間。與律師函很相似,只是聲明稿是對廣大大眾表示自己的立場與意思,律師函則通常會用在對特定對象的陳述。

所以,先慎重考慮一下發聲明稿的目的,尤其聲明稿代表發聲明者本人,對聲明者本身形象影響程度頗大,甚至可能是流傳百世的笑話(諸如開記者會為了否認事實做了極度違反經驗法則的陳述,落入鄉民的嘲笑),話真的不能亂講,後果很可怕。

若你本身並非知名人士、團體或商業,或者涉及的案件並非社會關注,基於律師的立場,其實不建議去撰寫聲明稿。我們不需要把自己的事情攤開給社會大眾品頭論足,況且事件如果不會涉及其他人的利益,一般人是不會去關心的,那何必自己引起定錨效應,去承受不可預期的風險呢?甚至萬一聲明稿出現了被對方抓到把柄的陳述,嚴重的話可能會衍生其他案件(譬如不經意自陳犯罪事實,檢察官看到後是可以主動調查犯罪的),自己招來麻煩,是很難收拾的。

聲明稿最忌諱宣戰,尤其多面開戰

一旦決定要寫聲明稿,就必須先考量社會輿論的反應。

諸如2025年的「公司公關危機」事件,公司為了捍衛自己的主張,竟向整個社會宣戰,動輒表示要對批評者提告,往往只會招致鄉民的反感,引來更多的抵制與不滿,這樣對公司是很大的傷害,嚴重的話甚至會引來關門的危險。

聲明稿既然拉高到讓整個社會去評價事件的層次,就得盡量避免去引戰,尤其是引起對與事件無關的評論者的筆戰。評論者若係有心亂帶風向,這個社會自有判斷,不要以揚言施加司法壓力的方式更去把鄉民帶往對立面。

另外,若要將聲明稿交給社會公評,除了內容的立場、主軸要一致外,避免無謂用語與負面陳述、精簡文字讓人好讀,也是基本功,甚至要考慮聲明稿能不能創下雙贏的局面,讓聲明稿不淪落情緒宣洩失焦,反而昇華成正面建設性的對話,這道理用在許多案件的處理上也是這樣。

善加利用聲明稿,守護自己形象吧

水能載舟也能覆舟,危機也可能是轉機,聲明稿發稿的時機、用語都必須處處審酌,用得好的話可以拯救對公關危機,讓社會肯定甚至帶來新的商機、名譽。

切記,無論聲明者站在哪個角度,聲明稿保持誠懇的態度是很重要的。

如果真的要發聲明,在不違反經驗法則的情況下,若要否認遭指控的事實,可採取輕描淡寫或者純屬巧合的陳述,讓社會大眾得到他們想要的故事就好。然而若呈現的一些證據很難讓人不去聯想到指控事實確實存在,此時不要迴避問題,適當地坦承反而是好事,直球對決會讓人產生不害怕評論、願意面對事情的印象。這裡所說的適當地坦承,不是要聲明者一股腦兒把委屈、事件始末全部娓娓道來,而是就事論事、點到為止即可,以免話說越多錯越多的窘境。

譬如被雜誌記者拍到男女手牽手走在路上的行為,除非有證據顯示是AI生成的,在牽手動作明顯的情況下就不要刻意否認「並無此事」。這時候,千萬別見笑轉生氣,即便承認有此事,也要技巧性視實際情形簡要陳述彼此關係並非外界想像那樣,不說死地讓人留點想像空間,讓言論在這裡自然停止就好。

若涉及到商業形象受損的事件,聲明者可說公司已開啟內部調查機制與員工教育訓練,查明一切情況防止事件再度發生,並建議進一步具體地說明公司如何作為,誠懇地謝謝社會各界的指教,請大家恢復往日信心,歡迎大家繼續支持等語,讓外界覺得是間負責任的公司。

聲明稿的使用,考驗著聲明者與律師的智慧,不過,沒特別情況與需求的話,還是建議不要輕易使用聲明稿喔!


●作者:何仁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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