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季即將到來,專家今(16)日提醒,今(115)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有2大重要變動,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調高、基本生活費調整。此外,今年網紅綜所稅新規式上路,個人網紅申報114年綜所稅時須特別留意相關規定,建議納稅人及早了解掌握最新的減稅措施及課稅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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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綜所稅申報2大變動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安永家族辦公室副總經理林信行說明,2026年申報綜所稅有2項變動,首先是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調從每人新台幣12萬元調高至18萬元,可望減輕家庭負擔。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調高。(圖/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供)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調高。(圖/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供)
另外,基本生活費調整為21.3萬元。依最新公告,114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從21萬元調高為21.3萬元。若申報戶的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即21.3萬元乘以申報戶成員人數),超過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差額部分可以自申報戶的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基本生活費調高。(圖/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供)
▲基本生活費調高。(圖/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供)
以5口之家為例,包括納稅者及配偶、1名就讀大學子女、未滿70歲父母,家庭基本生活費總額為106.5萬元,若免稅額與扣除額合計為97.2萬元,差額9.3萬元可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藉此降低應稅所得、減輕稅負。

▲以5口之家為例,基本生活費試算。(圖/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供)
▲以5口之家為例,基本生活費試算。(圖/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供)
網紅綜所稅新制上路
因應網紅經濟規模持續擴大,財政部114年12月23日發布「個人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綜合所得稅作業規範」,針對免辦理稅籍登記且未課徵營業稅的個人網紅在網路(包括但不限於社群媒體、影音平台及線上媒體)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者,從平台取得收入的交易模式,明確規範個人綜所稅課徵性質、境內利潤貢獻比例、費用認定與扣繳義務。

境內網紅收入如何計稅?
以境內網紅甲先生為例,將表演影音剪輯上傳境外平台提供給境外觀眾觀看,在114年取得收入30萬元,且無法提示相關成本費用憑證據以核實認定成本費用。按境內利潤貢獻程度50%計算,其我國來源網紅收入為15萬元,再按當年度執行業務所得(表演人)費用率45%,計算我國來源的網紅所得8.25萬元。

另外,甲先生應計算非我國來源網紅所得(海外所得)8.25萬元,即(網紅收入 – 我國來源網紅收入) x (1-45%),辦理綜所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申報納稅。此外,林信行也提醒今年6月30日之前為輔導期間,提醒網紅及平台業者及早檢視自身情形,避免因未合規申報而衍生補稅或受罰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