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學生上臉書社團「家教網(找老師找學生免費刊登)」謀職,附上個人學經歷、照片,想徵求有伴讀需求的小學生或英數需要加強的國中生,有網友見到她沒交代收費標準只註明「薪資待遇:可議」,因此留言「來賣的價錢要先標示清楚へ」,台北地檢署接獲女學生提告,以公然侮辱罪起訴這名網友,不過台北地院認為,家教報酬範圍差距很大,女學生自己沒寫清楚如何收費,網友諷刺她「來賣的」並未明確指稱賣淫或評論性別,即使女學生聽了不高興,但不代表第三者看到這些對話會誤認她是性工作者,因此判決網友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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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李姓網友去年(2025)2月23日下午在臉書的家教社團看到一名女學生刊登徵求家教學生的文章,文中附上個人照片、學經歷及多益英文證書,徵求的學生科目為「伴讀、國小全科、國中英文、數學」,但沒講課程的價錢或期望的薪資,於是他在底下留言「來賣的價錢要先標示清楚へ」,女學生以「你識字嗎」反諷,李姓網友再回「識不識字會影響議價成功率嗎?」。

其他人見到雙方唇槍舌戰,提醒李姓網友這類低級辱女言論可能涉及法律責任,並請他不要影響家教網正常運作,李姓網友仍不改態度,繼續回應「我倒是要問問你要拿什麼東西來告我?你想哪去了?還要繼續下去嗎?很有趣欸」、「沒標價怪我囉,八字沒一撇告告叫,法律不是讓你來耀武揚威的欸,真是別緻、可愛的臺灣人,也謝謝你的關心及提醒喔」。

▲女學生在臉書社團「家教網」徵求國小伴讀或教學國中英數的機會,因未標明收費標準遭男網友諷刺「來賣的」,她提告公然侮辱罪,不過法院判決無罪。(圖/翻攝臉書)
▲女學生在臉書社團「家教網」徵求國小伴讀或教學國中英數的機會,因未標明收費標準遭男網友諷刺「來賣的」,她提告公然侮辱罪,不過法院判決無罪。(圖/翻攝臉書)
女學生不甘受辱而提告,台北地檢署傳喚李姓網友到案,問他家教網有人用「來賣的」這種話在描述嗎?他供稱不清楚,「來賣的」這件事有很多含意,貼文通篇沒有提到賣淫,如果檢察官希望用這種方式去解釋他沒意見,但他沒這個意思,還強調「我作為一介善良公民並不了解賣淫的細節。

檢方認為,李姓網友以「來賣的」暗示女學生從事性交易又屢勸不聽,直到偵查中仍詭辯拒絕撤文,已經造成女學生名譽和人格的損害,對於告訴人女性身分的貶抑及敵意很明確,嚴重破壞社會大眾努力建立的性別平等與和諧關係,涉犯《刑法》公然侮辱罪而且犯後態度不佳,建議法院從重量刑

北院指出,本案告訴人徵求學生科目遍及「伴讀、國小全科、國中英文、數學」,不僅學生年齡層不同,科目也有差別,而且報價無法一目了然,對於有意尋覓家教的家長或學生來說,完全無法了解告訴人想獲取的報酬是多少,或者有無多科、複數學生報名的優惠方案?反而會因為需要議價溝通產生無形成本,所以李姓網友留言「來賣的價錢要先標示清楚ㄟ」,只是針對貼文中家教薪水過於空泛而發表的言論,並非無端嘲諷。

法官審酌,李姓網友的說法固然語帶嘲諷,但並無直指「賣淫」的語意脈絡可循,他也沒有評論告訴人的性別、資格或社會地位,縱使女學生感到難堪或不滿,不過「名譽感情」並非公然侮辱罪所保護,從本案貼文及所有網友的對話可知,根本沒有第三人因為李姓網友的回應而誤認女學生是性工作者,反而有人覺得李姓網友「無聊當有趣」、「言論欠缺分寸」,無法藉此認定女學生的名譽遭到貶抑或負面評價,因此判處無罪。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