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對母子在麥當勞點餐時,後方婦人不滿他們拖太久還沒點好,想要店員讓她先點,遭到母子檔的兒子攔阻並發生口角,婦人一氣之下罵出「垃圾」兩字,剛好被錄下來提告,檢察官起訴公然侮辱罪,不過法官認為,罵人垃圾雖然很粗俗,但從婦人因等候點餐太久而失控的情境來觀察,只是她在言語衝突當下的「短暫攻擊」,依據大法官審查公然侮辱罪是否違憲的判決,這種輕微冒犯的言論尚未逾越一般人可以合理忍受的範圍,因此判決無罪。本案可上訴高等法院。
這件案子發生在2025年7月7日午餐時間,嚴姓男子與母親在松山車站麥當勞點餐,後面一名林姓婦人不耐久候,請店員先幫她點餐,立刻被嚴姓男子阻止,雙方當場大吵,林姓婦人接連飆罵「垃圾」、「你是為了錢才告我」、「碰瓷」等話語,因此吃上官司。
嚴姓男子以手機錄下這段爭吵過程,台北地檢署認為,林姓婦人罵「碰瓷」、「你是為了錢才告我」並不構成公然侮辱,但「垃圾」有粗鄙、輕蔑、嘲諷、鄙視、不雅等意涵,足以使嚴姓男子難堪、名譽受損,屬於侮辱性的言語,偵結起訴林姓婦人。
承審法官認為,是否故意公然貶損他人名譽,應該要考量這是有意直接攻擊他人名譽,還是單純因為一時衝動而失言。每個人講話的習慣和修養本來就有差異,有些人日常言談習慣性夾雜髒話作為口頭禪或發語詞,也可能只是藉著講粗話來宣洩不滿,即使不得體,也不代表必定是蓄意貶抑別人的名譽或人格;在衝突場合的互罵情境中,如果不是反覆、持續謾罵,就不能認定為故意貶損他人名譽。
北院指出,林姓婦人受不了排隊排太久,想越過前方母子先點餐遭攔阻而脫口「垃圾」,屬於衝突當場的短暫言語攻擊,縱然嚴姓男子感到尷尬不舒服,但公然侮辱罪並不處罰冒犯「名譽感情」的行為,而且很難確認麥當勞餐廳內是否有其他人對於點餐母子檔的名譽有負面觀感,頂多會覺得這對母子很倒楣、罵人的婦人是不是哪裡有毛病,基於這些事由,不能因為婦人批評點餐太久的客人是垃圾,就判她公然侮辱罪。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嚴姓男子以手機錄下這段爭吵過程,台北地檢署認為,林姓婦人罵「碰瓷」、「你是為了錢才告我」並不構成公然侮辱,但「垃圾」有粗鄙、輕蔑、嘲諷、鄙視、不雅等意涵,足以使嚴姓男子難堪、名譽受損,屬於侮辱性的言語,偵結起訴林姓婦人。
承審法官認為,是否故意公然貶損他人名譽,應該要考量這是有意直接攻擊他人名譽,還是單純因為一時衝動而失言。每個人講話的習慣和修養本來就有差異,有些人日常言談習慣性夾雜髒話作為口頭禪或發語詞,也可能只是藉著講粗話來宣洩不滿,即使不得體,也不代表必定是蓄意貶抑別人的名譽或人格;在衝突場合的互罵情境中,如果不是反覆、持續謾罵,就不能認定為故意貶損他人名譽。
北院指出,林姓婦人受不了排隊排太久,想越過前方母子先點餐遭攔阻而脫口「垃圾」,屬於衝突當場的短暫言語攻擊,縱然嚴姓男子感到尷尬不舒服,但公然侮辱罪並不處罰冒犯「名譽感情」的行為,而且很難確認麥當勞餐廳內是否有其他人對於點餐母子檔的名譽有負面觀感,頂多會覺得這對母子很倒楣、罵人的婦人是不是哪裡有毛病,基於這些事由,不能因為婦人批評點餐太久的客人是垃圾,就判她公然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