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背信等,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求刑28年半,台北地方法院定於今日(26日)下午2時30分進行一審宣判。不過,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一旦柯文哲被判處超過10年有期徒刑,就無法參選正副總統,這也意味者柯文哲2028年總統大選的政治夢,恐就此止步。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6條的嚴格限制,凡是曾犯貪汙罪經判決確定,或受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參選。然而,柯文哲目前遭北檢依圖利罪、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背信罪等四大罪起訴,被具體求刑28年6月,因此,無論最終判定有罪的罪名數量為何,只要法院裁定之應執行刑達十年以上,柯文哲便會因觸及該法的限制門檻,喪失參與總統大選的資格,這也讓此案的判決結果成為其政治生涯存續的關鍵。
柯文哲涉4大罪 求處刑度一覽
圖利罪:15年
檢方指控,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明知該改建案不符合都市更新定義,卻仍濫用市長職權配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需求,指示時任副市長彭振聲及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核予京華城20%容積獎勵,協助威京集團獲取逾121億元的土地開發不法利益。
違背職務收賄:併入計算
檢方調查指出,沈慶京疑似透過兩條路徑行賄柯文哲,首先由朱亞虎與張志澄指派7名員工擔任人頭,捐贈210萬元政治獻金給民眾黨,並由李文宗傳訊致謝;其次,北檢從柯文哲隨身碟的「小沈1500」紀錄中,比對沈慶京同期的提款紀錄,認定柯文哲在出席京華城動土典禮後,曾親自收受沈慶京交付的1500萬元賄款。
公益侵占:11年
北檢指控,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收受基隆市長謝國樑母親林曼麗、東方文華董事長林命群等3人透過時任民眾黨副秘書長邱佩琳轉交的600萬元,且未存入政治獻金專戶。此外,柯文哲將肖像權授權木可公司,並以授權金名義支付1500萬元,是利用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為私用,並涉嫌動用124萬餘元政治獻金支付木可員工薪資。
另外,柯文哲於敗選後委託國際電影公司董事長邱復生規劃網站並支付100萬元,亦被認定違法挪用。檢方指出,時任競辦財務長李文宗與木可負責人李文娟,涉嫌與柯文哲共同侵占木可公司網宣收入4133萬餘元及演唱會盈餘77萬餘元。另有採風情資分析公司配合要求,將300萬元捐款改匯木可公司並取得不實發票,以商業交易名義掩飾捐贈行為。
背信罪:2年6月
檢察官認定,眾望基金會創辦人柯文哲、董事長李文宗並未將基金會收到的捐款全用於社福關懷,挪用827萬1095元付給13名從事黨務、選務的員工,損害眾望基金會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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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涉4大罪 求處刑度一覽
圖利罪:15年
檢方指控,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明知該改建案不符合都市更新定義,卻仍濫用市長職權配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需求,指示時任副市長彭振聲及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核予京華城20%容積獎勵,協助威京集團獲取逾121億元的土地開發不法利益。
違背職務收賄:併入計算
檢方調查指出,沈慶京疑似透過兩條路徑行賄柯文哲,首先由朱亞虎與張志澄指派7名員工擔任人頭,捐贈210萬元政治獻金給民眾黨,並由李文宗傳訊致謝;其次,北檢從柯文哲隨身碟的「小沈1500」紀錄中,比對沈慶京同期的提款紀錄,認定柯文哲在出席京華城動土典禮後,曾親自收受沈慶京交付的1500萬元賄款。
公益侵占:11年
北檢指控,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收受基隆市長謝國樑母親林曼麗、東方文華董事長林命群等3人透過時任民眾黨副秘書長邱佩琳轉交的600萬元,且未存入政治獻金專戶。此外,柯文哲將肖像權授權木可公司,並以授權金名義支付1500萬元,是利用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為私用,並涉嫌動用124萬餘元政治獻金支付木可員工薪資。
另外,柯文哲於敗選後委託國際電影公司董事長邱復生規劃網站並支付100萬元,亦被認定違法挪用。檢方指出,時任競辦財務長李文宗與木可負責人李文娟,涉嫌與柯文哲共同侵占木可公司網宣收入4133萬餘元及演唱會盈餘77萬餘元。另有採風情資分析公司配合要求,將300萬元捐款改匯木可公司並取得不實發票,以商業交易名義掩飾捐贈行為。
背信罪:2年6月
檢察官認定,眾望基金會創辦人柯文哲、董事長李文宗並未將基金會收到的捐款全用於社福關懷,挪用827萬1095元付給13名從事黨務、選務的員工,損害眾望基金會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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