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聯席會議今(26)日併案審查國防特別條例草案,包括政院、民眾黨及國民黨版本,歷經兩天討論,包含採購項目名稱、總金額等關鍵條文均未達成共識。尤其在野黨版還規定若軍售進度未達標要懲處行政首長,讓國防部長顧立雄一度喊出「乾脆把我送懲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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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財政委員會排定於23日、25與26日三天一次會,聯席會議併案審查行政院「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8年新台幣1兆2500億元)與國民黨團「強化國防及對美軍事採購特別條例」(3800億元+N)、民眾黨團「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4000億元)所提國防特別條例草案。

歷經連續兩天審查,關鍵條文均未通過審查,召委、民進黨立委陳冠廷裁示,保留送黨團協商。包括法案名稱、第1條立法目的(朝野均為第1條)、國民黨版第4條(政院及民眾版為第3條)、國民黨版第5條(政院及民眾黨為第4條)採購項目、國民黨版第6條(政院及民眾黨為第5條)採購總金額、民眾黨版第6條、國民黨及民眾黨版第7條(政院版為第6條)、國民黨版第8條、國民黨及民眾黨版第9條(政院版為第7條)。

通過的條文,只有第2條主管機關為國防部、國民黨版第3條採購規劃(後勤、財務、期程、防衛目的等)。

由於對美軍購多個項目延宕,國民黨版規定「如因公務人員違法或失職導致計畫執行進度或交付成果未達目標,或成效低於進度50%者,應將機關首長及相關主管,移送監察案調查懲戒。」引發綠營委員與國防部質疑是不分原因懲罰公務員,若是美方問題不該懲處我方承辦人員,因而持反對意見。顧立雄在休息時間甚至一度喊出:「乾脆把我移送懲戒吧。」

由於朝野無法達成共識,經過兩輪討論,委員會最終仍將絕大多數條文保留送交朝野協商,若朝野未能在一個月的協商期之內達成結論,最快4月底送交院會表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