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炒股案面臨30年5月刑期的「鮑魚大亨」鍾文智,在判刑定讞當天就棄保潛逃,他原本有配戴科技監控設備,但早在逃亡前5個月就獲准解除,當時裁定交保的高院法官陳勇松,未依規定製作裁定書,也沒通知檢方,導致無從抗告,行政程序疏失曝光後,監察院以「損害司法信賴」彈劾陳勇松並移送懲戒法院,今日開庭時,陳勇松對於法官評鑑委員會建議罰俸10個月並無異議,不論最後怎麼判他都虛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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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文智潛逃案共究責兩位法官:庭長邱忠義及受命法官陳勇松,法評會評鑑決議移送邱忠義至司法院人審會議處,陳勇松則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並建議罰俸10月。

監察院也介入調查,認為陳勇松裁定鍾文智加保2千萬元、不須延長科技監控,只由書記官打電話通知被告的律師辦保,並未製作裁定書,導致檢方無從得知也無法抗告,嚴重違反訴訟程序,還在潛逃案曝光後補做評議、抽換電話紀錄;監委批評陳勇松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陳勇松今天出庭表示,沒注意鍾文智判刑很重,也不知道這是矚目案件,當時鍾文智的科控期限即將到期,他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決定不用延長,鍾文智加保2千萬的性質是替代處分的種類變更,是否不盡周延需要討論,他會虛心接受。

法官詢問對於法評會建議罰俸10月有何看法?司法院代理人回應,與法評會意見相同;監察院代理人說,請做出妥適懲處。陳勇松回答,請庭上依公平原則、比例原則妥適裁定,他都接受。

劉松霖編輯記者

人會老、衣服可能越來越穿不下,但寫過的新聞如果沒下架還在那,那是超越個人的存在和價值,也是一種活過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