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伺服器一哥」浪潮集團非法來台設立數字雲端有限公司及Aivres公司台灣地區研發中心,挖角我國高科技人才研發AI伺服器,2名在台代表已觸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遭到新北地檢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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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數字雲端」負責人陳怡貴受中國浪潮集團有限公司指示,未經許可於2015年1月16日在臺設立「數字雲端有限公司」並擔任負責人,挖角高科技人才及招募人員從事機上盒研發、測試及應用等工作,非法從事業務活動,數字雲端公司的員工薪資、營運等費用皆由浪潮集團子公司香港商滙眾物聯網香港有限公司支付。陳怡貴設立數字雲端公司時雖繳納股款,卻在登記後收回並完成公司設立登記,足以使主管機關誤信股款已繳足,影響公司登記資料管理及資本額審查的正確性。

香港商滙眾物聯網香港有限公司在2015年8月17日提出申請來臺投資數字雲端公司,經濟部多次要求補正資料,最終於2016年6月14日核准投資。浪潮集團復於2024年間指示黃柏學未經許可於2024年10月1日在臺成立美國Aivres公司臺灣地區研發中心,在臺挖角高科技人才,招募員工在臺從事AI伺服器研發工作,該中心員工薪資、營運等費用皆由浪潮集團及其子公司美國Aivres公司支付,藉此延續在臺非法從事業務活動之情形。

新北檢檢察官林承翰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偵辦本案,2名被告未經許可在臺從事業務活動,涉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大陸地區營利事業未經許可在臺從事業務活動」罪,陳怡貴另犯《公司法》的「收回股款」罪。

起訴書對於本案語重心長,高科技產業為我國經濟命脈,近年屢有中國企業藉各種方式掩護於我國進行營業行為,必須有效防堵,以免國內高科技產業之人才、技術外流。浪潮集團為中國知名企業,為全球前三大伺服器供應商,明知我國相關法規及限制,仍藉由國人在國內設立公司及研發中心之外觀,掩護其中資企業非法經營的違法行為,新北檢呼籲國人,必須正視中企違法在我國從事營業活動對於國家安全的潛在危害,對於挖角國人非法從事營業活動之犯罪行為,均將依法嚴予追訴,以維護法治秩序及產業發展環境。

劉松霖編輯記者

人會老、衣服可能越來越穿不下,但寫過的新聞如果沒下架還在那,那是超越個人的存在和價值,也是一種活過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