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外送員專法)今年1月三讀通過,勞動部今(8)日預告3套子法草案,其中包含外送員若被商家、消費者棄單,仍可以保有一定基本報酬、避免「白跑」外送平台與外送員終止服務契約,規定依照服務年資給予經濟補償,以及明定職災保險費申請程序,確保外送員工作權益。
外送員專法今年7月21日施行,勞動部於今日預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施行細則》、《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之經濟補償發給辦法》及《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3個子法,給予更細部規範。
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報告,三子法針對外送員基本報酬做出律定,明確規定外送服務時間計算是以分鐘為單位,未滿30秒者不計;30秒以上者,以1分鐘計,也就是說14分鐘35秒,應以15分鐘計算;而每一筆訂單必須要包括基本報酬、實際可獲取各項獎金、地址及樓層、里程及預估完成時機,由外送員評估是否承接該筆訂單。
他特別提到,過往外送員如果遇到店家沒開、消費者途中棄單,恐白白跑一趟,因此這次規定若訂單未完成是不可歸責於外送員的情形,外送平台業者給付外送員基本報酬;當訂單被取消,平台應通知外送員,並且由平台來計算服務時數及報酬,但不限於每單45元的規範,而是依照實際跑的時間計算。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受訪表示,平台當初要求,棄單應該採取固定補償費,但是外送員被取消訂單的時間地點不同,對於工作時間都有所差異,因此與其給固定費用,應該採取計費制度,因此認為現階段子法做法是可以接受。
▲王厚偉(圖中)報告,三子法針對外送員基本報酬做出律定,明確規定外送服務時間計算是以分鐘為單位。(圖/記者鍾泓良攝影)
規範終止合約補償金 最高可領6個月
另外,若外送平台出現重大違規或是服務契約時為虛偽,外送員得終止外送服務契約,並且由外送平台依服務年資支付補償金,若滿1年發給0.5平均報酬,若未滿1年則按比例計算,最高可領6個月給付期限。
王厚偉說明,外送員詬病一天到晚被停權,也不確定違反甚麼行為,因此立法必須要敘明理由,讓外送員能夠有申訴管道,若涉及到終止服務契約的經濟補償,外送員可請求經濟補償。
舉例,若以服務年資年資為 365天除以 245(扣除例假、國定假日實際工作日),外送員總服務時數 2,920 小時,按每滿一年年資,發給 0.5 個月的平均薪資,來計算若前6個月報酬總額是30萬元,換算每月平均報酬為5萬元,那麼經濟補償金為37,245 元。
最後,定型化契約也規定,當外送員因連續逾三日未提供外送服務致商業保險遭外送平台業者停保,如欲再上線提供服務,外送平台業者應於受理申請後6小時內完成重新加保,避免影響兼職外送員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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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報告,三子法針對外送員基本報酬做出律定,明確規定外送服務時間計算是以分鐘為單位,未滿30秒者不計;30秒以上者,以1分鐘計,也就是說14分鐘35秒,應以15分鐘計算;而每一筆訂單必須要包括基本報酬、實際可獲取各項獎金、地址及樓層、里程及預估完成時機,由外送員評估是否承接該筆訂單。
他特別提到,過往外送員如果遇到店家沒開、消費者途中棄單,恐白白跑一趟,因此這次規定若訂單未完成是不可歸責於外送員的情形,外送平台業者給付外送員基本報酬;當訂單被取消,平台應通知外送員,並且由平台來計算服務時數及報酬,但不限於每單45元的規範,而是依照實際跑的時間計算。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受訪表示,平台當初要求,棄單應該採取固定補償費,但是外送員被取消訂單的時間地點不同,對於工作時間都有所差異,因此與其給固定費用,應該採取計費制度,因此認為現階段子法做法是可以接受。
規範終止合約補償金 最高可領6個月
另外,若外送平台出現重大違規或是服務契約時為虛偽,外送員得終止外送服務契約,並且由外送平台依服務年資支付補償金,若滿1年發給0.5平均報酬,若未滿1年則按比例計算,最高可領6個月給付期限。
王厚偉說明,外送員詬病一天到晚被停權,也不確定違反甚麼行為,因此立法必須要敘明理由,讓外送員能夠有申訴管道,若涉及到終止服務契約的經濟補償,外送員可請求經濟補償。
舉例,若以服務年資年資為 365天除以 245(扣除例假、國定假日實際工作日),外送員總服務時數 2,920 小時,按每滿一年年資,發給 0.5 個月的平均薪資,來計算若前6個月報酬總額是30萬元,換算每月平均報酬為5萬元,那麼經濟補償金為37,245 元。
最後,定型化契約也規定,當外送員因連續逾三日未提供外送服務致商業保險遭外送平台業者停保,如欲再上線提供服務,外送平台業者應於受理申請後6小時內完成重新加保,避免影響兼職外送員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