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涉入詐領助理費、竊佔國土、沙鹿莊園豪宅假買賣案,一、二審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判處重刑,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審理中。由於原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即將於5月10日屆滿,台中高分院審酌後,認定顏寬恒及同案被告林進福仍有逃亡可能,裁定自5月11日起延長8個月,全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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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寬恒位於台中沙鹿的莊園豪宅,涉嫌竊佔國有地約1097平方公尺,案件在2021年立委選舉期間遭檢舉,引發外界關注。檢方進一步查出,顏為處理豪宅爭議,疑以借款名義操作房產交易,將豪宅以「半價」4515萬元賣給設計師張于廷,被檢方認定為假買賣;另在擔任立委期間,涉嫌以苑裡營造負責人林進福擔任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約108萬元。

台中地院2024年7月審理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顏寬恒7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另偽造文書部分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林進福則被判7年8月。案件上訴後,台中高分院去年9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其中偽造文書部分已確定,貪污部分則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去年二審宣判時,顏當庭遭限制出境出海8月,近日境管期滿,檢方認顏、林有逃亡可能,聲請延長境管;台中高分院日前再度召開訊問庭,顏寬恒與林進福均未親自到庭,由律師代為陳述。辯護方主張,兩人長期居住台中,家人與事業均在國內,且過去偵查、審理期間皆正常出庭,沒有逃亡必要,也相信司法最終會還其清白。

不過檢方認為兩人均遭判處重刑,客觀上仍有規避審判及刑罰執行的可能,建請法院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合議庭審酌後指出,案件目前尚未確定,兩人也無高齡或不利逃亡的身體因素,若出境後未返國,恐影響後續審判與刑罰執行,損及國家追訴犯罪的公共利益,因此裁定自5月11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顏幸如編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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