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台灣社會其實很累。
護理人員撐不住、醫療現場缺人缺到關床,人民看病等待越來越久;另一頭,朝野對立愈來愈激烈,社會對司法、公平與制度的信任也不斷被消耗。很多人未必得讀懂法律條文,但大家心裡都有一個很簡單的期待:政府說過的話要算話,立法院通過的法律要執行,被國會否決的人事就該尊重結果。
然而,最近賴政府接連兩件事,讓人開始懷疑,賴政府是不是已經逐漸把制度當成形式,把權力凌駕在規則之上。
第一件,是立法院三讀通過《醫療法》修正案,正式將三班護病比入法,並完成罰則法制化。這原本是賴清德總統在競選期間對護理界的重要承諾,如今在護理工會、醫護團體及在野黨推動下終於完成立法,照理說,行政部門應立即依法落實,讓長期超載的護理現場得到喘息。
然而令人訝異的是,衛福部隨即宣布,相關制度將延後兩年實施。
兩年後是什麼時間點?正好接近賴清德總統任期尾聲。換句話說,法律雖然通過了,但本屆政府任內,不會有任何一家違法醫院真正遭到裁罰。這不只是行政怠惰,更像是利用行政權,直接架空立法院通過的法律。
更諷刺的是,當初高喊改革、聲援護理人員的是民進黨,如今真正替醫院資方緩衝、替改革踩煞車的,竟也是民進黨政府。護理人員依舊超時過勞,病人安全問題依舊存在,但政府選擇的不是加速改革,而是拖延、緩衝與卸責。
嘴巴喊改革,實際卻在迴避改革。
第二件事,更讓人不寒而慄。
賴清德總統提名的檢察總長人選徐錫祥,既然已遭立法院否決,照民主政治最基本的原則,就是國會已經代表民意表達「不同意」。然而賴政府的做法,竟是直接改派徐錫祥代理檢察總長。
這等於什麼?
等於國會明明投下反對票,行政權卻告訴全民:「你反對是你的事,我照樣任用我的人。」
如果被立法院否決的人,最後還是能透過「代理」方式實際掌權,那麼立法院的人事同意權還剩下什麼意義?未來是不是任何被否決的大法官、監委、NCC主委,都可以先代理再說?國會監督是否乾脆直接虛設?
真正令人憂心的,並不是單一事件本身,而是這種「繞過制度」的治理模式,正在逐漸常態化。
法案通過,可以不執行;人事被否決,可以照樣代理;國會監督,可以用行政技術閃避。行政權不再只是依法行政,而是開始選擇性服從制度、選擇性尊重民意。
只要權力還握在手上,規則似乎就能被重新解釋。
民主政治最核心的精神,從來不是「我選贏了,所以我最大」,而是即便掌握權力,依舊必須接受制衡、尊重程序、服從法律。因為制度存在的目的,就是防止任何執政者把國家變成「權力說了算」。
今天通過的法律可以不執行,明天還有什麼不能擱置?今天可以架空國會的人事否決權,未來還有什麼制度不能被技術性破解?
真正可怕的,不是某一項政策爭議,而是一個政府失去對制度最基本的敬畏。
當行政權逐漸凌駕立法權,當政府開始習慣用「依法解釋」取代「依法行政」,台灣真正面臨的危機,早已不只是朝野對立,而是民主憲政的底線,正在被一步一步推向危險邊緣。
民眾也不禁要問:當一個政府開始相信「只要我有權力,就沒有我做不到的事」,那麼,賴政府還有什麼事情做不出來?真的讓人細思極恐。
●作者:賈程年/資深媒體人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今日廣場》歡迎來稿或參與討論,請附真實姓名及聯絡電話,文章歡迎寄至:opinion@nownews.com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然而,最近賴政府接連兩件事,讓人開始懷疑,賴政府是不是已經逐漸把制度當成形式,把權力凌駕在規則之上。
第一件,是立法院三讀通過《醫療法》修正案,正式將三班護病比入法,並完成罰則法制化。這原本是賴清德總統在競選期間對護理界的重要承諾,如今在護理工會、醫護團體及在野黨推動下終於完成立法,照理說,行政部門應立即依法落實,讓長期超載的護理現場得到喘息。
然而令人訝異的是,衛福部隨即宣布,相關制度將延後兩年實施。
兩年後是什麼時間點?正好接近賴清德總統任期尾聲。換句話說,法律雖然通過了,但本屆政府任內,不會有任何一家違法醫院真正遭到裁罰。這不只是行政怠惰,更像是利用行政權,直接架空立法院通過的法律。
更諷刺的是,當初高喊改革、聲援護理人員的是民進黨,如今真正替醫院資方緩衝、替改革踩煞車的,竟也是民進黨政府。護理人員依舊超時過勞,病人安全問題依舊存在,但政府選擇的不是加速改革,而是拖延、緩衝與卸責。
嘴巴喊改革,實際卻在迴避改革。
第二件事,更讓人不寒而慄。
賴清德總統提名的檢察總長人選徐錫祥,既然已遭立法院否決,照民主政治最基本的原則,就是國會已經代表民意表達「不同意」。然而賴政府的做法,竟是直接改派徐錫祥代理檢察總長。
這等於什麼?
等於國會明明投下反對票,行政權卻告訴全民:「你反對是你的事,我照樣任用我的人。」
如果被立法院否決的人,最後還是能透過「代理」方式實際掌權,那麼立法院的人事同意權還剩下什麼意義?未來是不是任何被否決的大法官、監委、NCC主委,都可以先代理再說?國會監督是否乾脆直接虛設?
真正令人憂心的,並不是單一事件本身,而是這種「繞過制度」的治理模式,正在逐漸常態化。
法案通過,可以不執行;人事被否決,可以照樣代理;國會監督,可以用行政技術閃避。行政權不再只是依法行政,而是開始選擇性服從制度、選擇性尊重民意。
只要權力還握在手上,規則似乎就能被重新解釋。
民主政治最核心的精神,從來不是「我選贏了,所以我最大」,而是即便掌握權力,依舊必須接受制衡、尊重程序、服從法律。因為制度存在的目的,就是防止任何執政者把國家變成「權力說了算」。
今天通過的法律可以不執行,明天還有什麼不能擱置?今天可以架空國會的人事否決權,未來還有什麼制度不能被技術性破解?
真正可怕的,不是某一項政策爭議,而是一個政府失去對制度最基本的敬畏。
當行政權逐漸凌駕立法權,當政府開始習慣用「依法解釋」取代「依法行政」,台灣真正面臨的危機,早已不只是朝野對立,而是民主憲政的底線,正在被一步一步推向危險邊緣。
民眾也不禁要問:當一個政府開始相信「只要我有權力,就沒有我做不到的事」,那麼,賴政府還有什麼事情做不出來?真的讓人細思極恐。
●作者:賈程年/資深媒體人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今日廣場》歡迎來稿或參與討論,請附真實姓名及聯絡電話,文章歡迎寄至:opinion@now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