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員山鄉長張宜樺日前遭人檢舉,涉嫌在代理村長期間侵占事務補助費,檢調單位12日發動搜索約談,案情迅速升溫;經檢察官複訊後,今(13)日凌晨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前湖北村長李永和同樣遭聲押。案件震撼地方政壇,宜蘭地方法院下午召開羈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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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村長制度成爭點 事務費流向遭質疑

檢調昨日同步搜索約談多名相關人士,包括張宜樺、鄉公所財政課長程文彬、工友郭雪玲、前湖北村長李永和,以及已離職的前機要專員黃清堯等人。經漏夜偵訊後,檢方認定張宜樺與李永和涉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押;其餘人員中,郭雪玲與黃清堯分別以10萬元、20萬元交保,程文彬則獲請回。

據悉,員山鄉中華村原村長許正東2020年遭罷免後,由黃清堯代理;之後湖北村長李永和又因涉遷戶籍,最終當選無效,黃清堯接著又代理湖北村長一職,形成連續代理狀況。依規定,村長每月可領5萬元事務補助費,代理村長同樣適用。檢舉內容指出,張宜樺疑似利用鄉長職權,要求黃清堯將事務補助費交由其支配,用於個人開銷,時間長達近2年,金額初估逾百萬元。

涉貪最重可判無期 轉戰議員選情恐受重創

其實,早在去年5月鄉代會定期會議中,就已有鄉民代表質疑黃清堯代理村長補助費流向不明;當時民政課長程文彬回應指出,相關款項均直接匯入代理村長帳戶,機要人員薪資亦依規定辦理,未見違法情形。不過,如今檢調介入調查,讓過去說法再度受到檢視,檢方目前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方向偵辦,屬重罪範疇,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現年51歲的張宜樺,28歲即投入基層政治,曾任3屆鄉民代表,並於2018年當選鄉長,8年任期將於今年屆滿,並已向黨內領表備戰縣議員;其妻、現任縣議員黃雯如,則被視為接棒參選員山鄉長的熱門人選,隨著涉案風波爆發,重創地方形象,選情陷入不安變數。

林翊涵編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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