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罪釋憲案 司法院長首度在憲法法庭宣示

▲司法院長許宗力(司法院提供)
▲司法院長許宗力(司法院提供)

林長順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9日電)刑法通姦罪是否除罪,大法官今天下午4時將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身兼大法官的司法院長許宗力首度打破慣例,將率所有大法官到憲法法庭,公開宣示釋憲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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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釋字第554號解釋曾對通姦罪做出合憲解釋。不過,有18名法官及1名林姓男子,認為通姦罪有違憲疑義,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大法官今天下午將在憲法法庭宣示釋憲結果。

身兼大法官會議主席的司法院長過去從未公開宣示解釋文,近年來司法院召開釋憲記者會,多由司法院秘書長主持,並宣導大法官會議的解釋文。此次通姦罪及撤回告訴之效力案解釋由司法院長在憲法法庭宣示,創下先例。

此次大法官宣示開放記者及民眾旁聽,憲法法庭核發民眾12席、記者12席;1樓多媒體簡報室(以憲法法庭宣示解釋影音同步傳輸)民眾12席、記者12席。為因應防疫措施,旁聽席採座位分隔法,旁聽民眾及記者席間隔1公尺安排座席。(編輯:吳協昌)10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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