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提醒出國旅客,若攜帶的現金超過規定額度,一定要向依法申報,否則一旦被查出,超額部分將被海關沒入。一名本國籍女子6日攜帶5萬6000美元出境,但未經申報,違反旅客攜帶金銀外幣、人民幣、新台幣及有價證券出入境限量規定,全案經航警局移請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處理,扣除法定限額1萬美元,依法沒入超額4萬6000美元(約新台幣150多萬元)。
航空警察局安檢大隊指出,這名女子6日晚間搭機出境時,被安檢線X光儀發現內有鉅額現金,經過檢查後發現女子共攜帶5萬6000美元。
航警局呼籲旅客,依據旅客攜帶金銀外幣、人民幣、新台幣及有價證券出入境限量規定,若出境攜帶超過1萬美元等值現金,應向海關報明登記。未依規定報明登記者,其超額部分沒入;申報不實者,其超過申報部分也會遭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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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警局呼籲旅客,依據旅客攜帶金銀外幣、人民幣、新台幣及有價證券出入境限量規定,若出境攜帶超過1萬美元等值現金,應向海關報明登記。未依規定報明登記者,其超額部分沒入;申報不實者,其超過申報部分也會遭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