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獲不起訴關鍵 因林奕含閨密這樣說

▲作家林奕含之死,南檢偵結陳國星不起訴處分,律師呂秋遠針對此事在臉書發表看法。(圖/生活中心翻攝)
▲作家林奕含之死,南檢偵結陳國星不起訴處分,律師呂秋遠針對此事在臉書發表看法。(圖/生活中心翻攝)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才女作家林奕含疑遭誘姦案113天,21日宣告偵結,涉案的補教名師陳星(陳國星)獲不起訴處分,震驚外界。其中,針對林奕含是否曾遭「性侵」,林奕含的閨密向檢方表示「知道林奕含與陳星交往,也知道兩人曾發生過性行為,但過去未曾聽林奕含表示是遭到性侵」,而這也是不起訴的關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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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釐清案情,檢方共傳訊被告3次、34名證人,其中林奕含在部落格暱稱「世世」的女子為國中時期的閨密,她表示曾和林奕含、陳星一起吃過飯,林奕含也向她介紹陳星是她的男朋友,2人互動也相當親密,從來沒聽他說過遭性侵害。

另外,被稱之為「采」的證人是林奕含的國小好友,她表示林奕含也在見面時向她介紹陳星是男朋友,「當時雙方互動就像情侶,林從來沒有跟其說過她遭性侵害,林在與陳星還沒分手及第一次住到精神病院時,都有跟她提過她有和陳星發生性行為,並沒有提到被迫的情形。」

由於林奕含的爸爸證實2名證人的確是林奕含的閨密,且「世世」在林奕含住進精神病院、和陳星夫婦談判時,都全程陪在一旁,檢方採信其證詞,「被告所辯其未曾對林女強制性交等語,應並非全然無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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