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19日通過由國防部提出的「陸海空軍勳賞條例」修正草案,未來一般民眾只要幫忙國軍,經國防部認可,也可以獲頒軍事勳章。這也是國防部首度開放,對一般民眾頒發過去只限「具有重大戰功」才能獲頒的軍事勳章。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國防部修正「陸海空軍勳賞條例」第11條,未來「非陸海空軍軍人、或外籍人員,得準用本條例規定,頒給『寶鼎勳章』或『雲麾勳章』」。過去這兩項軍事勳章,只限「對於戰事建有勳功者」才能獲頒。國防部表示,這是基於考量國軍肩負「戰時能作戰、平時能救災」的雙重任務,未來軍人獲頒軍事勳章的條件,不限於與「戰功」有關。至於一般民眾,國防部也同步放寬。未來只要國防部認可,即使與「戰功」無關,民眾也能獲頒軍事勳章。國防部副部長蒲澤春舉例,例如民眾協助「台南大地震」救災,未來也可以獲頒軍事勳章,不必然與「戰功」有關。陳其邁任高雄市長將滿週年 管碧玲:獲得跨黨派肯定收心了!新北9月開學採實體授課 2例確診全校停課14天振興新招!姚文智籲:普發5000元面額紙鈔、印鄭南榕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