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勳章不再侷限戰功 軍人救災、民眾協助國軍都可獲頒

▲國防部長馮世寬為晉任將官授階。(資料照/陳明安攝 )
▲國防部長馮世寬為晉任將官授階。(資料照/陳明安攝 )

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19日通過由國防部提出的「陸海空軍勳賞條例」修正草案,未來一般民眾只要幫忙國軍,經國防部認可,也可以獲頒軍事勳章。這也是國防部首度開放,對一般民眾頒發過去只限「具有重大戰功」才能獲頒的軍事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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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修正「陸海空軍勳賞條例」第11條,未來「非陸海空軍軍人、或外籍人員,得準用本條例規定,頒給『寶鼎勳章』或『雲麾勳章』」。過去這兩項軍事勳章,只限「對於戰事建有勳功者」才能獲頒。

國防部表示,這是基於考量國軍肩負「戰時能作戰、平時能救災」的雙重任務,未來軍人獲頒軍事勳章的條件,不限於與「戰功」有關。

至於一般民眾,國防部也同步放寬。未來只要國防部認可,即使與「戰功」無關,民眾也能獲頒軍事勳章。

國防部副部長蒲澤春舉例,例如民眾協助「台南大地震」救災,未來也可以獲頒軍事勳章,不必然與「戰功」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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