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主持人陳沂去年指藝人羅志祥是「亞洲空幹王」、「肉體斂財」、「賣淫小模」,羅志祥因此對陳沂提告求償並要求登報道歉,台北地院審理後,日前判陳沂須賠償30萬並登報道歉,但「亞洲空幹王」一詞不算侮辱,判決出爐後在網路上引起討論。
台北地院上個月10日判決後,判決內容在網路上引起網友討論,法院指出,陳沂指的「三拍五抱」是針對羅志祥專輯行銷手法,可受公評,但批評「肉體斂財」、「賣淫小模」就屬情緒性人身攻擊,喪失評論正當性,因此判陳沂須賠償30萬並登報道歉。
不過,法院認為「亞洲空幹王」一詞,在陳沂之前就有人用來形容羅志祥,甚至有人將他的表演片段進行剪輯,取名「亞洲舞王展現高超絕技:空幹30秒,音效加強版」,顯見陳沂並非首創。
而羅志祥自己也曾在節目上談過此事,驕傲、欣喜之情,溢於言表,不認為這詞對羅志祥構成侮辱,他也曾向來賓形容自己的舞蹈是「男人的本性」,認為他也知道動作充滿濃厚性暗示。
羅志祥雖曾提出維基百科資料,指出「幹」是台語「姦」的華語轉寫,但從網友剪輯的影片來看,是形容羅志祥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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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法院認為「亞洲空幹王」一詞,在陳沂之前就有人用來形容羅志祥,甚至有人將他的表演片段進行剪輯,取名「亞洲舞王展現高超絕技:空幹30秒,音效加強版」,顯見陳沂並非首創。
而羅志祥自己也曾在節目上談過此事,驕傲、欣喜之情,溢於言表,不認為這詞對羅志祥構成侮辱,他也曾向來賓形容自己的舞蹈是「男人的本性」,認為他也知道動作充滿濃厚性暗示。
羅志祥雖曾提出維基百科資料,指出「幹」是台語「姦」的華語轉寫,但從網友剪輯的影片來看,是形容羅志祥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