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接獲線報,指出李長榮化工新園廠涉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虛報空污費,獲利預估達新台幣3000萬元,檢方13日搜索廠區,查扣帳冊21箱,並傳喚被告廠長郭建裕、會計陳香怡、倉管人員方俊仁及5名證人,訊後屏東地院將3人裁准羈押禁見。
檢調調查發現,李長榮製桶工廠須依據空污法按期填具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書,申報原物料使用量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簡稱VOCS)等固定污染源排放量及空氣汙染費,但郭建裕等3人涉嫌為減少工廠成本,以短報油漆、香蕉水等原物料使用量方式,短報VOCS。
檢方發現,李長榮製桶工廠從民國99年至民國104年,涉嫌短報空污費,預估短繳新台幣3000萬元,檢方訊後依詐欺罪,將郭建裕等3人聲請羈押禁見,屏東地院下午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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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發現,李長榮製桶工廠從民國99年至民國104年,涉嫌短報空污費,預估短繳新台幣3000萬元,檢方訊後依詐欺罪,將郭建裕等3人聲請羈押禁見,屏東地院下午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