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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表示,為確保消費者的食用安全,食藥署決定跟進歐美標準,草案內容包括規定獸疫鏈球菌發酵物於製造時可使用的獸疫鏈球菌菌種類型、雞冠萃取物及獸疫鏈球菌發酵物製造方式與規格,並規定其每日使用量為80毫克以下。
至於若每日攝取量超過標準,是否會對人體造成不良影響?潘志寬強調,目前國際間並沒有過量會傷身的明確證據。
新規定最快7月底可上路,未來原料如未符合規定者,將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