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李陣郁一案 初審結果出爐

▲去年7月發生的誣告李陣郁性侵一案,日前初審結果出爐。(圖/翻攝自李陣郁官方後援臉書,2017.06.16)
▲去年7月發生的誣告李陣郁性侵一案,日前初審結果出爐。(圖/翻攝自李陣郁官方後援臉書,2017.06.16)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演員李陣郁,於去年7月遭一名吳姓女子指控性侵,而這位女子在時隔多日後坦承誣告,因此被以誣告嫌疑遭到不拘留起訴。而日前舉辦了初審,法官將她判為無罪,對此李陣郁方的律師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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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韓媒報導,初審的法官說明,吳小姐讓李先生於深夜時進入家中,且給李先生換洗的衣物,從這部分來看,兩人協議有性關係的事實並非不可能,而且女方在陳述時,強調這是非自願的性關係,也表達出對於發生性關係之後的羞愧,這些資訊反而有充分的可能將之視為非自願的性關係。而據李先生的陳述,李先生也未明確詢問女方是否同意有性關係,吳小姐也沒有明確表示同意性關係,因此綜合以上所述,這屬於控訴事實沒有犯罪證明的情形。

對於吳姓女子的初審結果,李陣郁方的律師則回應,誣告罪的成立調件在於說出與實際情況相反的說法,吳女的情況很可疑,但沒有充足的證據,因此法官作出對被告人有利的判決。不過檢方應該會繼行進行補充搜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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