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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舒培認為,北市府在追討債務的過程中,不管金額的大小,實際上都運用相同的資源去做稽查、追討等行為,但例如停車費用,小額罰款等費用,北市府公務員在稽查上的成本可能早已超過原本追討的金額,這顯然不符合邏輯,所以她認同柯文哲對於不再追討小額債務的作法。
而法規會不會產生窒礙難行的情形,簡舒培舉例,先前有一位孩子騎母親的交通工具,結果違規遭罰300罰鍰,但交通工具是掛在母親名下,最終北市府還是強制執行,但這中間所花費的資源,就超過應追討的金額。
至於會不會擔心有民眾利用這個漏洞來規避費用,簡舒培強調,目前北市府的修正案議員都還沒完全了解,所以還是要看北市府擬定的相關要點後再作討論;再者,北市府為何會訂在300元以下,而不是訂在其他金額,這也要等北市府提供相關數據和資料,才能知道這個修正案合不合理。
北市議員王孝維則說,理論上北市府擁有的債權,應該是一塊錢也不能少,畢竟都是人民的納稅錢,但如果成本高過債權,還是值得探討,但他覺得柯文哲對於Ubike的5塊錢這麼斤斤計較,還拿使用者付費的大帽子扣下來,結果對300元以下的債權卻置之不理,「這樣不是很奇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