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林健三指出,依台南市自治條例規定,每日晚上十時起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使用擴音設施從事依法舉辦之競選活動,或其他室外集會及遊行活動,並且全天不得在學校、圖書館、醫院等特定管制區五十公尺範圍內宣傳,違反者毋需檢測音量,直接開罰三千至三萬元,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為保持選情熱度,有候選人搭配吉祥物於路口跟民眾招手,增加印象,也有候選人選擇不在路旁插選舉旗,也不做選舉布條、不張貼廣告或不使用宣傳車,改用電子看板取代旗幟、廣告等,並以騎單車、電動車或徒步等環保方式拜票,不僅令人耳目一新,而且這些非傳統的環保宣傳方式,已漸漸帶來不一樣的選舉環境。
民眾可觀察噪音分布區間,協助環保稽查員在噪音出現的時段稽查,才能事半功倍,取締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