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同性專法/10秒看懂該如何投

愛家公投由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領銜,期望以不修改民法的方式,給予同性婚姻權益。(圖/下一代幸福聯盟提供)
愛家公投由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領銜,期望以不修改民法的方式,給予同性婚姻權益。(圖/下一代幸福聯盟提供)

記者許維寧 / 台北報導

第12號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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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白話文:你是否同意同性婚姻,必須透過「特別法」形式來保障,而不是在民法內修法。

贊同→對!應該另外定特別法來保障,不要修民法

反對→錯!不要另定新法,應該直接在民法裡修改

去年大法官已進行748字號釋憲,表示明年5月24日前必須給予同性婚姻權利,究竟以何種形式保障同婚權益,大法官則表示此屬於立法形式範圍。今年公投皆不得違反同志得以結婚的釋憲結果,同性婚姻勢在必行,差別在於方式可能為直接修改民法或另立專法,該公投即是以另立專法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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