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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31)日稍早教育部技職司司長楊玉惠受訪時表示,按照目前南向國家學生赴台模式,若是新南向產學專班學校,教育部已和駐外代表處協調,產學專班課程已經過核定,且核定班別、招生學生名冊已一併轉交到駐外代表處,按照名單可以一次核定。
但台灣首府大學未辦理新南向產學專班,非產學專班學生來台按照慣例就需循一般管道、一一核定身分,簽證是否核發主要權責業務都在駐外代表處,按照慣例,外籍生要赴台讀書,各國駐外代表處就會要求提出證明文件包括入學證明、財力許可、學歷證明,「這是簽證官的權責,要確保學生真的是來就學而非有其他目的。」
楊玉惠強調,駐外簽證官有權判斷,提供證明文件是否足以證明來台目的為讀書,加上先前有康寧大學透過仲介招攬學生事件,簽證官當然會更加審慎,「不該是國際長說簽證官惡意擋新南向政策,這樣太不厚道。」重申確認證明為簽證官權責,相信若文件具備齊全,駐外人員不會惡意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