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扣除額未列排富條款 政院本周暫不討論

針對長照扣除額議題,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8日表示,因與會立委對未設排富有疑慮,今天尚未達成共識,本周院會確定不會討論。(圖/記者林人芳攝,2019,04.08)
針對長照扣除額議題,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8日表示,因與會立委對未設排富有疑慮,今天尚未達成共識,本周院會確定不會討論。(圖/記者林人芳攝,2019,04.08)

記者林人芳/台北報導

行政立法協調會議今(8)日討論所得稅法與長照扣除額問題,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因與會立委對未設排富有疑慮,且扣除認定標準還需更細緻,今天尚未達成共識,本周院會確定不會討論,將延到下周繼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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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行政立法協調會報,由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與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共同主持,對於是否在所得稅申報中增列長照扣除額,初擬每人每年最高新台幣12萬元等議題交換意見。

財政部擬修正《所得稅法》第17條,增列長照扣除額為每年12萬元,對於12萬的長照扣除額中,並沒有排富條款,但幼兒扣除額中有排條款,引發不少立委質疑其公平性,Kolas Yotaka會後轉述,多位立委都希望兩者應予以統一規定,讓扣除額能一體適用。

此外,在扣除額認定方面,Kolas Yotaka說,不少立委也質疑,若失能長輩沒有送到機構、護理之家,也沒有聘請看護或外傭,而由家人自行在家照顧,這樣要如何認證扣除標準。

Kolas表示,由於與會代表對排富和扣除認定標準有不同意見,並希望可以解決長照者的壓力,彌補長照2.0無法照顧到的類型,因此會中決議,將該案延到下週再做更周延的討論。

至於扣除額上限每年12萬元有沒有人意見?Kolas說,沒有,不過因為去年財政部大幅調高身障扣除額到20萬元,已經有彌補長照需求的成分,這次增列長照扣除額,若加上身障扣除額,總共有32萬元可以扣除。草案本身就有設計,所以沒有人提出不同意見。

至於稅損部分,Kolas指出,根據財政部的估算,若以每年34.88萬人申報長照扣除額、每人12萬元計算,依12.7%的平均稅率初估每年稅損約為53.1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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