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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公平會認為,5 家業者調漲日期相同、調漲數額及漲幅相當、通知調漲時間相近,具有一致性外觀,難由 5 家預拌混凝土業者採各自獨立調價行為,認定不具經濟合理性。
公平會表示,5 家業者於臺南市及高雄市之預拌混凝土市場占有率,合計均高達 75% 以上,足以影響高雄市及臺南市預拌混凝土市場的供需功能,且在面臨短期成本壓力下,若不調漲價格,將可能產生利潤下降或虧損,惟若單獨大幅調漲價格,勢必導致客戶流失,是以具有聯合漲價以確保共同利益的誘因。
加上公平會指出,5 家業者年初價格調漲幅度高達 17-18%,跟去年各以微幅、漸進調整售價的方式不同,因此認定 5 家業者漲價,具有聯合行為之合意,依違反公平交易法,分別處國產 2000 萬元、台泥 2000 萬元、亞東 1100 萬元、環泥 800 萬元及天誠 100 萬元,罰鍰金額總計 60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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