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照顧服務處處算錢 議員批惡法應修正

▲花蓮縣議員王燕美照顧服務員前往服務處處都要算錢,讓家屬根本無法喘息。(圖/記者鄭志宏攝)
▲花蓮縣議員王燕美照顧服務員前往服務處處都要算錢,讓家屬根本無法喘息。(圖/記者鄭志宏攝)

記者鄭志宏/花蓮報導

花蓮縣議員王燕美今(15)日在縣議會定期大會中指出,照顧服務員前往失能長者或身心障礙家中服務,竟然連換個尿布、整理床鋪都要另外算錢,這是什麼政府?擺明了欺負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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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議會進入第3天的議程,王燕美一開始就針對照顧服務員連幫失能長者換尿布收10元,整理床鋪也要10元,這不是照顧而是虐待,搞得家屬無法喘息,如此惡法應修正。

針對居家服務收費標準及品質控管,張逸華表示,收費標準是配合衛生福利部推動長照2.0的給付及支付基準標準收費新制,由舊制按「時數」收費改變為新制按「服務項目」收費,如提供基本日常照顧,是以服務30分鐘為1次收費,內容包含協助翻身拍背、如廁、穿脫衣物及協助用藥等,除了計費方式改變外,使用者部分負擔亦從一般戶的舊制30%調降至新制16%,中低收入戶從舊制10%調降至新制5%,低收入戶則維持免收費,確保服務不受影響。

王燕美再針對外配拋夫棄子的實例,離家出走後再與逃逸外勞在一起擺攤做生意,孩子在家吵鬧,這名男子去入出境管理局詢問老婆有無出境,對方竟要男子先去向警方控告再說,實在荒謬,落實新住民服務作業之餘,社會處也應留意維護國人權益。

縣議員鄭寶秀也以妹妹是小兒麻症為例,表示每年都要檢查,很奇怪;而有些罹患憂鬱症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還可打牌,沒錢再住院幾天即可享受弱勢福利、復康巴士接送時間,也影響家人上下班;這些都應深入檢視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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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