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條了!金門時報標題爭議發酵 網路串連要求縣府懲處

▲金門時報歧視同婚的標題爭議,越演越烈,有多個團體今天發起串連抵制。(圖/翻攝網路)
▲金門時報歧視同婚的標題爭議,越演越烈,有多個團體今天發起串連抵制。(圖/翻攝網路)

記者蔡若喬 / 綜合報導

金門時報27日在頭版以斗大的標題「男男配有屁用!女女配沒鳥用」引發眾怒,效應持續發酵,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社團與個人共同發起聲明,痛批這種行為是性騷擾,串聯要求中央以及金門縣政府立刻受理性騷擾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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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聲明指出,金門時報以展示、播送文字的方式,且以歧視、侮辱的言行來損害同志的人格,造成社會敵意及冒犯之情境,這完全符合了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1項第2款中「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的規定。

聲明中,特別呼籲及要求金門縣政府不要姑息,並提出三點要求:

1.即刻依法受理性騷擾申訴,召開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處理此案。報社、撰稿記者、核稿編輯以其業務,利用報紙散佈歧視言論,受害者不計其數,應依法以最高額度處罰。

2.此事件暴露了平面媒體如果在其報導、文章中進行歧視性言論,目前只有性騷擾防治法可資處罰,但處罰額度對於媒體而言非常輕微。中央主管機關應盡速修改法規,在性騷擾防治法中訂定禁止任何媒體傳播歧視言論之條款,並訂定相當之罰則。

3.中央部會,尤其是教育部,應具體因應此一性騷擾事件,研擬相關教案,讓教育人員與學生了解「性歧視是性騷擾的一種類型」。

對此,金門縣政府今天也主動發佈新聞稿表示,該媒體針對性別時事議題進行評論,但卻以戲謔、不尊重的文字呈現在所有讀者眼前,這樣的撰文方式,令人感到遺憾。除對民眾產生不良示範與影響外,更失去媒體對於新聞事件報導應有的客觀與平衡。因全案已成為全國矚目的焦點,更有民間團體於網路發起對該媒體提出性騷擾申訴的連署,縣府社會處將於6月召開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會議,提案交委員會討論、審議與處理,若本案非屬縣府權責者,將另請中央主管機關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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