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大了!女星爽抓巨蚌祭五臟廟 泰國要求引渡受審

▲李烈音違法捕捉稀有巨蚌,泰國政府大為光火。(圖/IG、SBS YouTube)
▲李烈音違法捕捉稀有巨蚌,泰國政府大為光火。(圖/IG、SBS YouTube)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當紅實境節目《叢林的法則》(Law of the Jungle)今年4月赴泰國出外景,23歲女星李烈音(이열음)在國家公園潛水時捕捉到兩顆巨蚌,並食用下肚,引發爭議,相關單位獲悉後,指她已觸犯本國法律,要求引渡李烈音回泰國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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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烈音錄實境秀玩過頭。(圖/IG)

該集節目上月30日播出,製作單位安排李烈音到泰國昭邁海灘國家海洋公園潛水,她在海底無意間發現多顆大硨磲(硨磲貝、庫氏硨磲),見獵心喜下大喊:「我抓到了!」隨手撬起兩顆上岸,並與隊友當成晚餐吃下肚。




▲李烈音拔起兩顆巨蚌上岸,還開心對鏡頭比勝利手勢。(圖/SBS YouTube)
▲李烈音拔起兩顆巨蚌上岸,還開心對鏡頭比勝利手勢。(圖/SBS YouTube)

節目播出後,泰國當地民眾譁然、憤怒,泰媒引述國家海洋公園發言人說法,指巨蚌為瀕臨絕種的生物,控告李烈音違反國家公園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據悉,李烈音面臨最高5年徒刑的指控。節目製作單位5日發聲明道歉,稱「不熟悉當地法令」,承諾未來會更加謹慎。

孰料,聲明隨即遭到打臉,發言人提出製作單位的申請文件,指節目組第一次申請時遭拒絕,第二次申請文件內容補上「不會拍攝任何獵捕畫面」,他們才放行,沒想到,節目不但沒有依規定進行拍攝,還公然說謊,要求南韓政府依兩國的引渡條約,將李烈音送回泰國接受審判。


▲泰國政府要求引渡李烈音。(圖/SBS YouTube)

由於李烈音被控告的兩條法律皆為公訴案件、無法撤告,即便她已經離開泰國境內,泰國警方仍會設法逮捕她,但南韓政府不一定同意引渡要求,因此後續發展還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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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