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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幹部要求旗下小姐都須簽下本票當保証金,若未達要求少一次就罰2萬5千元,集體軍事化管理、睡大通舖,若有犯錯就體罰,例如雙腿夾鐵片罰站、裸體跑樓梯等等,甚至有小姐遭幹部毆打,許多小姐沒有賺到錢,反而背了一身債;有小姐受不了而逃跑報案,檢警蒐証後將楊姓業者、幹部及保庇的警務、調查人員法辦,分別判處數年至18年徒刑,楊姓業者則判處15年7月;一名警員還因此偷渡潛逃中國迄今未歸。
被判處15年7月徒刑的楊姓業者於台中監獄服刑已迄10年,日前向台中地院聲請假釋獲准,近日已重獲自由步出監獄。據指出,當年案發後,國稅局對楊姓業者追繳一億多元的稅金,楊姓業者一次繳清,財力驚人,但卻對受害小姐們千餘萬元的求償金仍一毛不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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