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0日電)簡姓化學公司負責人106年6月間為標得台中榮民總醫院採購案,將現金裝在糕餅紙袋內,向案件承辦人行賄新台幣100萬元,檢方今天予以緩起訴,並諭知簡男向公庫支付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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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台中榮民總醫院辦理107年度「全自動採血試管備管系統」採購案,由醫院病理檢驗部一般檢驗科王姓主任負責,參與審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製作評估表。

61歲簡姓男子是保吉生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簡男106年6月間得知台中榮總將辦理採購案,為使公司順利得標,先指示胞妹準備100萬元,自己則在106年8月28日下午將現金裝在裝有糕餅的紙袋內,前往王姓主任台中榮總辦公室交付請托。

王姓主任事後打開紙袋,發現裝有賄款現金100萬元,隨即送至台中榮總政風室處理,由法務部廉政署偵辦,簡男到案後也坦承不諱。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審酌簡男犯案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因此予以1年緩起訴處分,並在緩起訴處分確定後,諭知簡男向公庫支付100萬元,並沒收行賄賄款。(編輯:洪學廣)109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