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被控性侵判4年不服上訴 主張未違反女助理意願

▲鈕承澤被重判4年有期徒刑。(圖/鈕承澤臉書)
▲鈕承澤被重判4年有期徒刑。(圖/鈕承澤臉書)

記者翁新涵/綜合報導

國片導演鈕承澤被控性侵劇組女助理,日前遭台北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判刑4年,但鈕承澤主張他並未違反女助理意願、一審認定事實有誤,於今(8)日下午遞狀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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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鈕承澤被法院認證有強暴行為。(圖/鈕承澤臉書)
▲鈕承澤被法院認證有強暴行為。(圖/鈕承澤臉書)
 

鈕承澤執導電影《跑馬》期間認識女助理,2018年11月邀劇組到家中聚會,等到其他人陸續離開,獨自留下的女助理指控,鈕趁機將她強壓沙發指侵得逞。北院依證人證詞,認為鈕承澤與女助理案發前並無情愫,聚餐當天女助理並非主動去鈕家,鈕要與女助理發生關係時,女助理緊閉雙唇、撇頭迴避,依照鈕的社會經歷,不可能不知道對方不願意,卻仍硬上得逞。

▲鈕承澤赴台北地院出庭。(圖/資料照)
▲鈕承澤提起上訴。(圖/資料照)
 

但檢方起訴指出,鈕承澤認為女助理與他接近時,並無強烈抵抗的反應,就算有推卻動作,也屬極輕微,因此他主觀認為雙方有情愫存在,沒有犯罪故意,不認為自己犯罪,因此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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