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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今天就更審部分重判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等人,理由是原料油品質有疑慮等,頂新製油回應,全案陸續出現的17項新證據已可一一證明本案被告真實無辜,包含目前已有新證據可證明大幸福上游的原料供應商,購買豬隻來源合法且為健康無病豬,當地人也直接食用這些油品。
頂新製油強調本案可證明被告無罪的17項新證據全未獲調查,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將在收到判決書後提出上訴。
法界人士分析,《刑事訴訟法》採取無罪推定原則,被告無須證明自己無罪,而是檢察官要來證明被告有罪,一開始法院認為被告無法證明油品是由健康無病豬隻所熬製,直接推論大幸福油品不能供人食用,已違反最高法院多次強調的無罪推定原則在先,現在被告已提出新證據自證油品是由健康無病豬隻所熬製,具食用品質,法院仍未進行證據調查就論定被告油品有問題,就法界觀點並沒有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