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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對於外來人口的停留效期即將到期及原經移民署許可延長離台者,也可以暫時不用到服務站辦理延期停留及離台手續,等到疫情警戒標準降至第二級的隔天起10日以內,符合延期資格的外來人口再準備相關文件到站補辦延期停留。
署進一步表示,為簡化民眾申辦手續,不符合申請延期停留及離台規定的外來人口,在疫情警戒標準降為第二級的隔天起10日以內,直接到機場辦理相關手續後即可離境,該段期間都不算逾期居留或停留,也不必到服務站辦理離台手續。
另為落實人流管理,移民署仍得視個案審酌,針對在台有違法(規),或有因違(異)常情形而遭限令出國(境)之對象,不予以適用本措施,請此類對象依限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