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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為保障市民的「居住生活權」、「財產權」與「社會權」,市府與營建署共同研擬安置計畫,針對不同安置對象,提供5大配套內容,包括已建築土地優先選擇安置街廓、營業工廠安置、神明像安置、弱勢家戶救濟、中崎有機農業專用區安置,並向中央爭取從優之救濟方式,以維護市民權益極大化。
地政局表示,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可以個人意願選擇全部領取現金補償,或全部申請發給抵價地,亦或部分領現金部分申請發給抵價地方式補償;若為申請發給抵價地,市府將於公告期間內每日(例假日除外)上午9時至下午4時,於內政部營建署高雄新市鎮工務所及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受理申請,請土地所有權人檢具抵價地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辦,或以掛號郵寄方式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