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工作指引出爐 零售雇主應分析暴力情境並預防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制定「超商自衛防暴對策」,強化超商安全。(圖/警方提供 中央社記者葉臻傳真 110年11月27日)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制定「超商自衛防暴對策」,強化超商安全。(圖/警方提供 中央社記者葉臻傳真 110年11月27日)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日電)近日頻傳超商店員夜間工作被攻擊,勞動部今天公布最新夜間工作安全指引,明定零售、餐飲業等經常與民眾接觸產業雇主應分析可能暴力攻擊情境並進行預防,保障工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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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超商店員11月21日因規勸民眾戴口罩遭刺死,引發外界對勞工夜間工作安全疑慮,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今天訂定「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讓雇主可以遵循指引、保障夜間工作安全健康。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衛生健康組長張國明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指出,「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最初是為女性夜間工作而訂定,但因為超商店員工作被攻擊事件,因此指引也特別針對零售服務業、餐飲業等工作者經常與民眾接觸產業,要求強化職場暴力風險管控措施。

張國明說,指引適用對象為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並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從事工作的各業別工作者,國內預估約有40萬名夜間工作者,指引風險評估則包含工作環境與安全衛生設施、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等三大塊。

張國明也提到,職安署11月25日已經找四大超商、連鎖企業來開會,明確宣示以員工安全為第一優先,並列入合(契)約或相關管理規章,讓每名工作者周知。

張國明說,針對零售服務業、餐飲業等工作者經常與民眾接觸產業的雇主,都必須重新盤點夜間工作可能有的危險因子,調查、蒐集或分析可能的暴力攻擊情境,並檢討現有防護設施有效性,運用現有科技能力、可用資源及結合多元策略或方法,盡可能降低或消除暴力事件風險。

他舉例,像是安全設施應以硬體及工程改善為優先,包含加裝物理屏障、場所設施配置、監視錄影與警報設備及強化內、外部照明,並減少櫃檯現金存放,加強通報及警民連線、檢討人力配置、緊急處理程序及提供適當之個人防護或警報器具。

張國明也提到,有的勞工面臨消費者暴力事件,會擔心店內遭受損失而與消費者對抗,但勞工其實都可緊急迴避或採取必要自衛手段,假設造成財物損失,勞工都不須承擔賠償義務,且不會遭受不利待遇。

另外,雇主對於遭受暴力傷害的工作者,應確保勞工勞動權益,並視勞工需求提供必要的醫療照護、法律協助及心理諮商或其他支持性保護措施。

張國明表示,夜間工作安全衛生將列入明年專案勞檢重點對象之一,如果雇主未遵循指引而違反職安法第6條第1項或第2項,都可開罰新台幣3萬到30萬或者是3萬到15萬,指引也有提供重點查核表,可供雇主使用。(編輯:陳政偉)11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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