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碳寶藏/蔡英文要淨零碳排 「有效碳定價」卻未入法

▲總統蔡英文宣示,台灣要跟進世界腳步,2050達成淨零碳排。(圖/民進黨提供)
▲總統蔡英文宣示,台灣要跟進世界腳步,2050達成淨零碳排。(圖/民進黨提供)

何哲欣/專題報導

總統蔡英文宣示,台灣要追上國際腳步,2050年達成淨零碳排的目標。綠色和平專案主任鄭楚忻直言,台灣要達成目標,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實施「有效碳定價」。環保署10月下旬預告修《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條文雖明訂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2050年淨零排放,但最重要的「碳費」徵收制度,卻又要另外授權子法訂定。環保署態度不夠積極,讓環團相當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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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10月21日預告將現行《溫管法》修正並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重點包括明定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以宣示我國減量決心。

修法也明定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協調、分工或整合國家因應氣候變遷基本方針、跨部會相關業務之相關決策。

另外為健全我國碳定價制度,本次增訂對國內排放源徵收碳費,並將收入專款專用於辦理溫室氣體減量工作、發展低碳與負排放技術及產業、補助及獎勵投資溫室氣體減量技術等,以促進溫室氣體減量及低碳經濟發展。

環保署表示,草案預告期間為60天,期間將蒐集、彙整各方意見後送行政院,最快明年2月立法院審查。

鄭楚忻認為,目前環保署公告的版本,將碳訂價制度的費率訂定原則、調整原則、徵收對象等細節,都留待子法才要討論,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做法,修法只是虛與委蛇、敷衍了事。她建議,合理的碳費應在每噸十美元左右,大約是台幣三百元上下。

但對於碳費應該訂多少錢,環保署卻態度模糊。環保署長張子敬11月18日在立法源答詢時更稱,大家都只關心收多少碳費,但台灣不在聯合國體系,即便價格訂得跟國際一樣,也無法參加各國碳權交易。他認為,訂定碳價的重點,是要促成國內實質減碳,在碳排放總量下,由減量的額度提供企業製造交易的機會。

鄭楚忻提醒,歐盟今年7月已正式公布「碳邊境調整機制計畫」(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未來進口到歐盟的高碳排產品,必須對生產過程中排放的碳設定公平價格,以促進非歐盟國家的公司邁向潔淨產業鏈。

▲ 歐盟課徵碳邊境稅對台灣產業的衝擊。
▲ 歐盟課徵碳邊境稅對台灣產業的衝擊。
她提到台灣鄰近的日本,在2012 年開始在國內徵收碳稅,在「石油及煤炭稅」的既有稅目上,逐漸提升稅率;南韓更是亞洲第一個為全國碳排放交易立法的國家,自2015年實施碳交易制度,2020年平均碳價為每噸 27.6 美元(約新臺幣 768 元);台灣若無法制定「有效碳定價」,國內的鋼鐵業、電子業、化材業、金屬業、到非金屬業,都會受到嚴重衝擊。

鄭楚忻建議,《溫管法》修法應明訂「溫室氣體排放費之價格不得低於每噸 10 美元,此價格應每兩年定期檢討之並滾動式調升」,如此不只能讓台灣產業可在國際競爭局勢中站穩腳步,也能加速台灣減碳成效,邁向 2050 淨零碳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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