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遭清算 陸委會:勿將侵犯自由的黑手伸入台灣

▲香港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遭港警控告違反「港區國安法」,旗下3家公司資產被凍結。(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香港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遭港警控告違反「港區國安法」,旗下3家公司資產被凍結。(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記者余祥/台北報導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涉犯「港版國安法」遭拘捕後,香港蘋果日報今年6月遭港府凍結資產、被迫停刊,港府財政司並向香港法院提請清盤壹傳媒集團,香港高等法院今(15)日上午頒令壹傳媒集團清算。陸委會表示,政府正持續密切關注壹傳媒清算事件發展,並預先保障國人個資與隱私,如果相關方面藉機將侵犯自由人權的黑手伸入台灣,相關機關將依法採取必要的因應作為,以保障民眾權益及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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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院今日針對香港壹傳媒一案,在無人反對下,法官下令即時清盤,壹傳媒方面並未派人出庭;台灣蘋果日報將由香港法庭委任的臨時清盤人進行處理。

陸委會表示,「港版國安法」實施以來,相關方面大舉引用該法拘捕香港民主、社會人士,並持續侵害港人在新聞、言論、出版等各領域的自由權利,此種罔顧人民權利的作為,不僅已引起國際社會嚴重關切,更不見容於國內外民意。

對於近期外界及民間團體提出香港相關方面執意以「港版國安法」凍結香港壹傳媒資產並強制清算,除傷害原有股東權益,恐使台灣蘋果日報員工個資、新聞資料庫等遭不當利用,致台籍員工及相關人士可能面臨追訴風險,及相關個資與隱私恐受侵犯的擔憂。

陸委會強調,人身自由、言論自由、個人隱私保護等,都是憲法保障之人民基本權利,特別是個人資料保護,凡新聞媒體事業基於報導的特定目的而蒐集的個人資料,其相關處理及利用須嚴格遵守法律限制,以防止個人資料洩漏或遭不法濫用。倘若蒐集的特定目的消失,也應依法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項資料。

陸委會表示,政府正持續密切關注壹傳媒清算事件發展,並預先保障國人個資與隱私,如果相關方面藉機將侵犯自由人權的黑手伸入台灣,相關機關將依法採取必要的因應作為,以保障民眾權益及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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