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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開庭時,中天律師團主張,NCC以突襲方式20天前通知聽證會,但真正給予中天準備的時間只有10天;聽證會沒有「預備聽證」程序,事後拒絕再開聽證,違反正當法律程序;NCC單方面找了7位鑑定人,中天無法得知鑑定人的相關資料及意見,導致當事人「武器不平等」,且聽證中,主持人不讓中天對鑑定人發問。
律師團指出,NCC審查中天換照的過程中,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保障,而這些違法瑕疵無從補正,NCC不予換照的原處分應撤銷;此外,中天電視不是無線衛星頻道,沒有資源稀少問題,不能用嚴格審查來侵害人民知的權利;中天換照涉及新聞自由,政府不能決定人民看什麼樣的新聞資訊,應由收視戶決定是否喜歡中天新聞,例如2006年NCC對於東森S台就採取原則換發的方式做形式審查。
NCC律師主張,換照審查是依法審查,沒有形式或嚴格審查的區分,且聽證程序符合法律規定並無不法。針對評分表不給中天律師閱卷、換照與新申請執照審查標準是否不同,法官請NCC說明,並訂明年4月18日再開準備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