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和喜歡的人上床」,為何如此痛苦?

 ▲在性關係中受傷的原因,或許在於妳「把自己的身體當成了誘餌」。(圖/Shutterstock)
▲在性關係中受傷的原因,或許在於妳「把自己的身體當成了誘餌」。(圖/Shutterstock)

姊妹淘

「明明一開始很溫柔,但發生關係之後,他的態度就突然變得很冷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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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是從肉體關係開始的,我不知道對方是不是真的喜歡我,覺得很不安。」

「被射後不理了。」

「我們一直都有肉體關係,但這樣算是在交往嗎?」

「難道他只是把我當砲友?只是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女人?」

就像這樣,似乎有許多女性跟戀愛對象「有了肉體關係」卻仍感到痛苦。

如果可以爽快承認「我看男人的眼光就是差」就沒事了,但卻緊抓著對方不放,兩人關係糾纏不清,以致遲遲無法切斷關係。

這是因為男性的內心有著會傷害對方的空洞,女性同時也把自己的身體或性愛當作「戀愛的誘餌」。

所謂的「當作誘餌」就是指「為了讓不愛自己的人愛上自己,而獻出肉體做為代價」。

因為想引起戀愛對象的注意、想早點和對方成為男女朋友,或是想獲得將來的保障,在兩人並未心意相通的情況下就想利用對方來填補自己「內心的空洞」,維持肉體關係,自以為「我們既然已經發展成這種關係,他就是我的人,我就是他的人。」並下意識地不斷將這種想法傳達給對方。

為了得到不知道是否能接納自己的對象的接納(愛),而以肉體為誘餌,戰戰兢兢地奉獻自己,精神狀況會變得不穩定,心情當然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一旦對方離自己而去,或是關係有了疙瘩,就會自責「我是不是做了什麼不該做的事?」或是感到自卑:「或許我已經失去魅力了。」甚至是責怪對方「到頭來,男人就是只想上床而已」,以致於狀況越來越惡化。

這樣的女性,有時會收到來自閨蜜的斥責或建言:「早就跟妳說不要作賤自己了!如果不多吊一下男人的胃口,他們就會得意忘形。」這樣的說法又如何呢?

「不要作賤自己」,不就等同在說「要讓自己『高價出售』才划算,讓自己看起來比真實的自己更有價值」嗎?

換言之,這就像是在說,「把自己當成誘餌時要更有技巧」。

的確,在任何一本寫給女性的戀愛指南中,都會寫到「不能馬上讓對方得手」。不,事實上不會寫得這麼露骨,大抵會以委婉的方式來表達。

假如女方的目的只是為了找個結婚對象,這麼做或許無妨。然而,她們其實是真的「渴望被愛」。

提出「不要作賤自己」這般忠告的女性如果也為戀情所苦,原因多半出於她們想讓自己「高價出售」。

即使讓自己「高價出售」而得以進一步交往或結婚,日後一旦現出原形,就會陷入男方「得手後就變一個樣」的窘境……。

而女方做夢也想不到,問題其實是出在自己對性愛的態度。

反倒是煩惱著自己是不是砲友的女性,說不定在無意中已察覺到:自己會感到痛苦的原因與其說在於性愛態度,不如說是在於手段。

無論是作賤自己的女性,還是有意高價出售自己的女性,如果從把性愛當作「戀愛誘餌」的角度來看,都是在做同一件事。

重要的是「自己跟這個人做愛時能否獲得安全感」,而非「何時才能讓對方得手」。

在性關係中受傷的原因,或許在於妳「把自己的身體當成了誘餌」。

本文出自《我主修傷心的戀愛》遠流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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