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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府社會處副處長陳怡君接受媒體聯訪指出,男嬰生母為單親,因經濟因素無力撫養男嬰,上網找到該育幼院後,將男嬰放在育幼院門口,希望他得到更好照顧,後續社會處會提供安置及經濟協助,讓男嬰獲得適當照顧。
雲林縣府社會處表示,男嬰目前安置在醫院,身體狀況良好,全案仍會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置,也會視狀況提供母親必要協助。
雲林縣斗南警分局說,男嬰生母涉及遺棄罪,全案將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編輯:黃世雅)11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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