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禁賣酒1/年輕人創業被法律卡死 政府挨批矯枉過正

▲小酌怡情,切勿飲酒過量。(圖/擷取自pexels)
▲小酌怡情,切勿飲酒過量。(圖/擷取自pexels)

記者徐珍翔/專題報導

台灣年輕人創業有多難?根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統計,民眾創業能夠順利存活5年以上的比例只有1%,探究其原因,台灣創業環境又以法規成熟度最不足,這導致台灣年輕人的創業過程就像一場障礙賽,不時會有陳舊法規擋在面前,在瞬息萬變的商場中,跨不過很可能就止步當場,即便順利跨越,也要小心輸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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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釀永續公司是一家以社會企業為出發點的企業,由六名仍就讀國立中山大學的學生共同成立,他們發揮創意,將即將過期的食物再利用,釀造出具備永續理念的精釀啤酒,希望藉此改變台灣的剩食現況,無奈面臨法規挑戰,如今只好且戰且走,被動等待法規鬆綁。

「我們商品的定位是永續啤酒,目前只進駐一些同樣具備永續理念的無包裝商店。當初創業,我們一開始是想透過網路推廣,來讓更多人響應我們的永續啤酒,不過在做過一些法律諮詢後,才發現目前『網路賣酒』在法規上,規定還滿模糊的,所以我們一直都不太敢去嘗試。」蝶釀永續營運長劉于瑄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訪問時,無奈地說。

劉于瑄口中的法規模糊地帶,主要是《菸酒管理法》第30條規定:「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若出現賣酒給未成年人的狀況,開罰則依據《菸酒管理法》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到五萬元及十萬元以下罰鍰;不過,若進一步攤開立法理由,會發現法律禁止網路賣酒的原因是要落實少年及兒童保育,也就是不得賣酒給未成年人。

對此,棟宇法律事務所律師黃士洋分析,該法條的立法目的當初寫得相當清楚,主要是「為了避免未成年人飲酒」,若依此推斷,如果業者在網路上可以透過新科技的驗證方式去辨識購買者年齡的話,應該不算違法才是。

「不過在實務上,行政機關比較保守,會認為法條上寫明了『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賣酒,那就不能賣,除非是其他沒寫到的態樣,才需要進一步探討能否識別購買者年齡的問題。」黃士洋補充。

他進一步提到:「站在法律專業的角度,我們會認為,現在行政機關全部禁止似乎有點矯枉過正,畢竟保護未成年人才是這條法律當初立法的目的。這就好比超商也不能賣酒給未成年人,實務上難免會因為店員的疏忽,不小心讓未成年人買到酒,但這時候,政府的做法是對業者開罰,也不會回過頭來說要禁止超商賣酒。所以,政府應該管制的,其實是『賣酒給未成年人』的行為,而不是『賣酒』這件事。」

▲銀行展示「掌靜脈」生物辨識創新應用,透過設置掌靜脈支付及FIDO(Fast IDentity Online)國際標準身分認證大應用,客戶可用自己的掌靜脈支付線上宮廟點燈,也能以手機掃臉登入投資網站。(圖/記者顏真真攝,2018.12.7)
▲業者認為,目前已有不少成熟的生物辨識技術,足以判斷網路購物買受人年齡。(示意圖/記者顏真真攝)
相較小心翼翼的新創,實力雄厚的電商平台「生活市集」卻選擇了另一條路,在宣稱平台的「人工智慧身分認證系統」可識別購買者年齡後,日前已在網路無預警開賣酒類商品,無異公然挑戰該法條的解釋空間;未來一旦遭到主管機關開罰,在後續可預見的法律攻防中,很可能催生出「新科技挑戰舊法規」的指標判例,如今業界、法界都在觀望。

事實上,《菸酒管理法》主管機關財政部曾蒐集全球多達42個國家對網路賣酒的態度,發現只有汶萊、拉脫維亞、土耳其、印尼、泰國、俄羅斯、波蘭等7國與台灣「完全未開放」的現況相同,其他諸如歐美日韓等各國為部分或完全開放,其中,多數國家做法為訂定罰則、輔以配套管控措施,而非全面禁止。

然而,回到最核心的問題──究竟網路平台能否辨識購買者年齡?業安科技曾以數位身分認證功能結合行動支付技術打入日本市場,讓日本的自動販賣機可以在嚴格把關的前提下,販賣菸酒、藥品等管制商品給一般成年民眾,執行長黃建堯給出肯定的答案,「其實現行技術就已經可以做到了。」

「現在不要說民間,像內政部的自然人憑證,其實就是一種最有效的數位身分辨別方式,官方也不會覺得他們的自然人憑證被冒用啊,對不對,更何況,未來還可以導入指紋、人臉特徵等生物辨識的功能,其實,我覺得如果能做到這些,就已經算是盡到身分查核義務了。」黃建堯說。

新鉅峰國際科技是另一家專攻身分識別APP業務的公司,總經理吳宗松受訪時,談到台灣的現況,無奈地說:「相對其他國家,台灣的法規確實是比較落後的,對我們這類追求創新的科技業者來說,一定會受到影響,甚至,有時候連生存都會很困難。」

「在實務上,台灣一項創新應用要等待修法,常常不知道會等到民國幾年,要知道,科技研發有它的過程,如果等到哪天我們修法完成才開始動作就太晚了,因為其他國家的業者早就遙遙領先,搶占先機,最後我們只好加入人家所制定的標準、規格,這在台灣已經是普遍現象了。」吳宗松補充。

值得一提的是,台北市議員邱威傑(網紅呱吉)去年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議修正《菸酒管理法》第30條,主張無論採取信用卡、網銀轉帳等付款方式,又或者在收貨時確認簽收者年齡,都可達到與實體商店查驗身分證同樣的效果,並不會讓未成年人因此更容易買到,該案最終超過5千人附議,確定成案,對此,主管機關財政部邀請正反雙方會談,歷經將近一個半小時的討論,最終做出以下結論:「經與會代表充分討論,仍難以驟然做出修法或不修法的結論。」

▲財政部。(圖/記者顏真真攝)
▲針對是否修法開放網路賣酒,財政部希望民間先取得共識。(圖/記者顏真真攝)
「有些特定立場的團體,無論有什麼配套或前提,他們都必須投下反對票,否則就跟他們當初成立的宗旨相違背。那就很奇怪了,國家把球丟給業者,要大家先去跟公民團體溝通,希望有共識再來談修法,那就等於走到一個死胡同了。」被問起如今政府對修法的態度,黃建堯淡淡地說。

至於公民團體的意見,舉例來說,在去年財政部召開的會議上,董氏基金會就主張飲酒危害健康,政府應考量開放後的社會成本,且電子商務屬年輕世代通路,因此開放網路只是方便酒商開發年輕客源;台灣防暴聯盟則強調,政府應全面管理有害酒精取得的便利性,避免酗酒文化。

對此,一名酒商業者則私下透露,即便政府未修法開放,很多同行也會偷賣,與其讓各種無法可管的網路賣酒行為充斥市面,還不如全面納管,「當消費者知道網路賣酒有合法的管道,自然會往那邊靠攏,而業者被輔導網路賣酒合法化之後,其實也會更配合政府落實『不賣酒給未成年人』的政策,畢竟,誰也不想丟了這塊牌照。」

回到現實,當舊有法規依舊如鐵板一塊時,最終倒楣的恐怕還是腳步走太前面的新創。被問起公司現況與預期的落差,劉于瑄坦言,該公司目前僅以實體通路銷售,與當初納入電商通路的營業額預估數字相比,大概少了四成左右,即便想過擴大,但對以年輕人為主的新創來說,要打入酒品的實體通路並不容易。

「酒類的實體通路無非就是酒吧,還有一些店家,其實,我們的永續啤酒要在裡面跟其他同業競爭很困難,幾乎沒辦法打入,而且,那些通路也不容易完整描述我們的品牌故事,所以原本才想說透過網路,希望找到更多理念相同的消費者。」她補充。

最後,劉于瑄語重心長地說:「目前法規禁止網路販售的原因,是無法確認對方年齡,可是現在的科技是有辦法去解決這個問題的。如果能夠做到識別購買者年齡的前提下,我們當然希望政府能夠適度的開放。不過,我們一定都會以法律的規定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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