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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說,何聰樂並無教練證,但他104年起在豐原體育館地下室免費教學生學柔道;國小一年級的黃姓學童,去年4月8日拜師學柔道,4月21日晚間8時30分,何男要求黃童做1百次抓住對方袖子,讓對方重心不穩,伺機摔倒對方的「雙吊袖」,黃童拒絕,何男竟壓制他,黃童連呼「不要壓了」,何男要求他做45下「雙吊袖」,黃童痛苦中應允,何男才放開他。
何男另指示11歲廖姓學童對黃童做「雙吊袖」,摔了2、30次,黃童倒地不起,何男威脅,黃童回嘴「教練是大笨蛋」,何男竟對黃童過肩摔、丟體、拋摔、壓制,黃童不斷說頭痛,還把柔道服腰帶解下來,要還給何男,何男又繼續摔10多下,黃童嘔吐,何男仍指示廖童摔黃童,直到黃童睜著眼睛、無反應,黃童昏迷送醫治療70多天不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對被告何聰樂傷害致死案件,合議庭審結後於今6月29日宣判。判決何聰樂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