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檢方以貪汙罪起訴 林穎孟:競選連任議員、將捍衛清白

▲ 林穎孟遭檢方起訴,她說會持續捍衛清白。翻攝林穎孟臉書。
▲ 林穎孟遭檢方起訴,她說會持續捍衛清白。翻攝林穎孟臉書。

何哲欣/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林穎孟今年3月遭檢舉,涉嫌以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費數十萬元,經檢調搜索、約談,訊後以1百萬元交保,她交保後否認詐領助理費,但檢方經約半年調查後,仍認為她詐領26萬餘元,今天上午依貪汙罪將她起訴,林穎孟隨即開記者會,質疑全案都是因她的辦公室前主任、時代力量新北市議員吳香君製作假證據向檢方誤導,她會繼續捍衛自己清白,也宣布會繼續參選年底議員,「本人相信真理必勝、堅持無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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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穎孟也在臉書貼出回應全文。她說,付錢給做事的人,天經地義,偵查結果證明她確實沒有拿任何一毛錢。偵查中所指她利用前男友做為人頭詐領助理費上百萬元部分,經檢察官嚴謹調查後獲不起訴處分,證明她從來沒有利用前男友做為人頭詐領上百萬元助理費之事實。因此,針對吳香君指控她「利用男友詐領助理費、挪用勞健保費、生理假」三項,已陸續從勞動部裁決文、檢方不起訴結果,都證實皆為說謊、與事實不符,甚至吳香君還製作假證據誤導調查,她對吳香君業已地檢署提出告發,懇請地檢署不要包庇犯罪。

此外,檢方認為林穎孟聘用楊尚偉擔任公費助理,到2019年9月間,楊因課業無法兼顧工作,林決定資遣楊,但資遣費非在議會補助的範圍內,她遲至11月1日才向台北市議會辦理停聘,致使市府承辦人事及出納的職員,在10月底將3萬元薪資撥入楊的帳戶。

林穎孟回應,2018到2020年以來,有關人事管理等技術性、細節性管理事項,她皆交由當時的辦公室主任吳香君負責。楊尚偉擔任助理期間表現良好,她根本無資遣動機,經查,包含資遣約談、資遣行政程序,皆為吳香君冒用她名義、盜用她私章、偽造她簽名所為。且楊尚偉若被資遣,資遣費僅1萬餘元,任何人更不可能為了這1萬元犯貪污重罪。此事件她為受害者,她已對吳香君向地檢署提出告發,懇請地檢署不要包庇犯罪。

檢方還指,林穎孟自2018年12月25日起聘僱當時的男友葉曜彰為公費助理,但2020年3月31日,葉在內湖成立公關行銷公司「米達克星球」,因公司草創時期缺乏資金,也為保留補助費用額度,2人謀劃將公司新聘員工郭羿岑充作議員公費助理,藉此分攤員工薪資、勞健保等人事支出成本,也可套取款項供林穎孟靈活運用。

林穎孟說,郭羿岑受僱於她辦公室期間僅5個月,地檢署也在起訴書中承認,她有確實支付助理薪資給郭羿岑,郭每個月皆有提供美術設計、影片剪輯等工作成果給她。聘任郭羿岑期間,她已與葉曜彰分手,不會講話也沒有互信關係,葉曜彰、郭羿岑跟米達克公司間到底如何協議工作,她也是到今日看了起訴內容,才知道原來葉曜彰與郭羿岑間的對話,她也是被蒙在鼓裡。此外,聘僱郭羿岑一事,包含郭設計影像等工作內容,皆係由吳香君所負責定義,她已對吳香君業已向地檢署提出告發,懇請地檢署不要包庇犯罪。

林穎孟總結,吳香君利用假證據對媒體、檢調的多項指控,在所謂前男友詐領助理費一事根本子虛烏有,已不起訴處分。楊尚偉跟郭羿岑部分的薪水金額加起來26萬餘元,確實就是他們工作所得,都有工作成果。事實證明,這些助理薪水根本沒有進到她口袋,她沒有拿任何一毛錢,遑論貪污之有?無奈卻遭吳香君從2020年製作假證據、說謊構陷,對此她深感遺憾,也皆已告發,將會在法院捍衛清白,之前檢調對外釋放的許多資訊、或是媒體捕風捉影的許多說法,現在都證明是不存在的,而即使最後僅存的起訴內容其實也是不堪檢驗,她相信司法會還她清白。

林穎孟說,本案從自2020年就開始偵查已經將近2年,調查的都是兩三年甚至更早前的事情,在今年3月檢調過程中,更有許多非常不合常理之處,包含她表示沒有拿任何一毛錢,請檢調調查帳戶,檢調當時卻稱,沒有空看她帳戶,當天更用非常不合乎比例的方式,用高額交保金誤導大眾,讓人以為她貪污幾百萬;甚至明知吳香君證詞前後矛盾、說謊、證據造假,卻視而不見。而調查過後,明知她沒有拿錢卻指控貪污,並選擇在本屆登記參選前兩週才起訴,很難不去懷疑有政治因素牽涉在內,根本意圖導致選舉結果受影響。

林穎孟說,她自當選議員來,始終認真問政,四年來每場質詢、每次提案,都是認真耕耘下的成果,而監督市政更是身為議員的最大職責,不必畏懼改變和挑戰,也勇於接受各方的批評指教,她感謝每一位支持她、鼓勵她的朋友,「本人相信真理必勝、堅持無懼,本人也在此宣布競選連任下一屆大安文山區台北市議員,為台北市民持續不懈地服務、監督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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