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詐領助理費!前男友坦承擔任人頭 戴寧:證述不實在

▲嘉義市議員戴寧被控詐領助理費案,嘉義地院今天開庭,證人前男友王男坦承戴寧曾知會要借用帳戶,實際上無擔任助理工作。(圖/翻攝戴寧臉書)
▲嘉義市議員戴寧被控詐領助理費案,嘉義地院今天開庭,證人前男友王男坦承戴寧曾知會要借用帳戶,實際上無擔任助理工作。(圖/翻攝戴寧臉書)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2日電)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被控詐領助理費案,嘉義地院今天開庭,證人前男友王男坦承戴寧曾知會要借用帳戶,實際上無擔任助理工作;戴寧仍否認犯行,認為王男證述不實在。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戴寧被控詐領助理補助費,檢方今年5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下午進行審理程序,傳喚證人戴寧的前男友王男,因王男目前仍在中國大陸雲南工作,現場以視訊方式,由檢辯雙方交互詰問。

王男表示,民國86年入伍當志願役士官,於92年退伍,與戴寧自87年底交往,直到99年5月分手,當兵薪資轉帳的郵局帳戶,由戴寧99年3月當選市議員後作為申報助理的帳戶,直到100年12月,但實際上並沒有從事任何助理工作。

王男指出,94年曾在嘉義市擔任廚師的工作,101年前往柬埔寨工作3年,95年至99年1月與戴寧交往同居期間,郵局帳戶都放在住處,戴寧曾知會要作為助理申報帳戶,帳戶內的助理費用,並不清楚誰在使用。

王男說,因戴寧父母不太認同2人交往,交往期間,與戴寧父親僅見過2次面,戴寧當選後,自己並沒有擔任助理工作,其父親也沒有知會要擔任人頭助理。

王男表示,98年時,曾幫戴寧助選,協助設立網路社交平台,發布宣傳訊息;戴寧被控詐領助理費案今年3月間爆發後,由家人轉達事情原委,因人在大陸工作,惟恐惹禍上身,於5月下旬,透過電子郵件向嘉義地檢署檢舉。

戴寧今天開庭仍否認犯行,並認為前男友王男的證述不實在。

據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戴寧自99年3月1日起擔任嘉義市議員至今,涉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犯意,自101年6月起到111年2月間止,以陳姓男子等4人名義詐領公費助理費用,使嘉義市議會承辦人陷於錯誤,按月將4人薪資及年終工作獎金匯入4人帳戶。

起訴書指出,陳男等4人帳戶資料或由戴寧管理,或由這些人領出帳戶內金額後交由戴寧;戴寧共詐得新台幣518萬7774元;戴寧否認犯行,始終未見悔意,檢方建請從重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4年。(編輯:謝雅竹)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