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平台分潤媒體 政院:數發部主責辦理

▲羅秉成表示跨境大型平台分潤媒體相關政策與分工,由數發部來負責。(圖/行政院提供)
▲羅秉成表示跨境大型平台分潤媒體相關政策與分工,由數發部來負責。(圖/行政院提供)

記者陳威叡/台北報導

數位發展部月前掛牌成立,外界關注新聞業跨境平台廣告分潤議題,部長唐鳳昨日備詢指出,跨境大型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共榮是基本立場,將跨部會進行討論;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今(6)日說明,相關政策決定由數發部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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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跨境大型數位平台包括Google、臉書刊登有價值新聞內容,應如何分潤給媒體已討論多時,唐鳳昨備詢時透露,會在一個月內由行政院召開跨部會會議,屆時應該會有較清楚的輪廓及方向,認為跨境大型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共榮是基本立場。

羅秉成指出,大型數位平台收取廣告費用是否合理分潤媒體,這部分涉及到議價,至於是否要透過專法或機制處理,行政院相關部會有在進行討論。

羅秉成表示,數位發展部目前也已掌握民間版所提出的建議,相關的政策決定與各部會分工,由數發部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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