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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為洲指出,該案是新竹縣政府在民國96年通過的,因為當時是他代表出資的人來做重劃,但這個案子經過12年才完成,一直到了民國108年,才拿到這塊「抵費地」。
林為洲坦承後來將「抵費地」賣掉,但並非像黃國昌所說,拿到地賣出去就賺了1.2億。林為洲也澄清,做工程需要工程費、行政費,要處理釘子戶,以及協調許多周邊的事,這個案子拖了十幾年,成本也不是縣政府的公告現值,究竟哪裡來的1.2億?
林為洲無奈表示,每次只要選舉,這件事情就被拿出來提一次,自己確實有參與過重劃,如果黃國昌覺得參與過重劃、買賣過房子就叫做炒房、做過土地開發就是炒地、買賣過股票就叫做炒股,那他沒什麼意見。但從事重劃當時,他是無黨籍,與國民黨也沒有任何關係,請立即停止造謠及惡意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