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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祈烽表示,台中市在百貨公司週邊已完全實施行人早開時相,學校週邊仍不普遍,該不幸事件發生後,他邀請市府交通局、教育局一同會勘研商,學校希望實施行人早開時相,交通局認為對交通造成衝擊,無法達成協議。
林祈烽說,熱心的導護志工不具公權力,遇到脾氣差的駕駛人根本沒輒,任何一個不幸個案都會讓人難過遺憾,他認為只有透過交通號誌來規範,才能有效保護孩子安全。但依據他現勘經驗,交通局著重交通順暢度、教育局在意學生安全,兩個局各吹一把號。
副市長王育敏答詢時表示,台中市專用交通號誌加上行人早開時相有440處,其中校園專用193處。林祈烽認為台北市早已全面設立,台中應該跟進。但王育敏認為台中市和台北市不一樣,大型學校上下學時段可先實施,交通局也要考量與上班族的需求取得平衡;至於小校和偏鄉學校是否有必要設置,應該依個案進行討論。林祈烽則主張,早開時相的評估單位應納入警察局,並且全面啟動。教育局長蔣偉民表示,啟用行人專用時相是專業的問題,教育局會和交通局共同來研商,如何保障學童的上下學安全問題。
「行人早開時相」是在車用綠燈亮起前,提前3至7秒供行人穿越馬路。此設計能提高行人能見度、減少人車爭道;美國全國城市交通官員協會指出,能使事故率降低60%。據各縣市交通局資料,六都以台北市229處設立行人專用時相、393處設立行人早開時相最多;設置最少的是台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