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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愛分局18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南豐派出所攔查發現,劉姓司機駕駛砂石車疑將土方堆置在仁愛鄉省道台14線旁大同段某土地,員警會同環保稽查員到場,羅姓地主供稱為填補地基,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而提供土地由民間公司回填、堆置廢土。
仁愛分局指出,這家公司不是合法土資場,且現場堆置營建廢棄物,包含磚頭、土、沙、混凝土塊等,邱姓包商有堆置、回填、叫車等情事,經環保局初判全案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41條第1項、第46條嫌疑,將邱姓包商、劉姓司機、羅姓地主法辦。
仁愛分局長林文智表示,不法業者為降低去化成本、賺取暴利隨意傾倒營建廢棄物等廢土,這次地點靠近眉溪水源地,若土壤、水質遭污染或造成水土流失恐釀更大災害,員警立即會同環保局查處,將涉案人士繩之以法。(編輯:郭諭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