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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員警專11期畢業,從警資歷逾29年,108年至第一分局交通分隊服務,平日負責轄區交通事故處理、巡邏、交整、路檢暨特種警衛等任務,每年平均交通事故處理案件近500件。劉員表示,平常處理民眾之交通事故過程中,有感於發生交通事故的當事人間難免產生糾紛,劉員秉持著勸導大家心念轉、退一步海闊天空,很多事情就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更可以減少訴訟,故在擔任交通警察期間,總是以熱誠服務態度,積極協助當事人轉介調解交通事故糾紛。
劉員表示平時處理交通事故案件時秉持「同理心」,許多民眾可能都是第一次碰到交通事故而感到手足無措,就必須耐心地為民眾協助。例如本(11)月11日在美村路處理一件自小客車駕駛因忘記拉手剎車而連撞三輛停放在路邊機車之交通事故,現場共有4部車輛及4位當事人,在完成拍照、測繪及製作談話紀錄後正要離開現場,自小客車駕駛人突然面有難色的告訴劉員:「剛剛要移動車輛時,車輛引擎發不動,可能撞到車子故障了,怎麼辦?」劉員擔心狀況若未即時排除恐影響車流,事故也容易再次事故,故請駕駛操作方向盤及剎車,劉員在車輛後方協助推車,協力將車輛推移至路邊後,協助聯繫修配廠師傅修好車輛,一解當事人燃眉之急。
第一分局分局長吳燕山對於劉員工作認真、積極協助轉介調解交通事故糾紛,多次獲中央表揚,深表肯定。期勉同仁以劉員為學習標竿,請同仁持續做好為民服務工作,提升警察正面形象。